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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粮食管理

第十八章 粮食

第一节 粮食管理


一、管理人员
  1959年开始,每个农业队配粮食保管员一人。兵团时期(1969—1976)生产规模较大的生产队配两个。1957年至1963年农场供销科设粮食助理员。1964年改由经销站管。1969年兵团成立,设商业股管粮食。1978年恢复农场,改股为科,粮食归商业科管。不论科、站、股都设粮食助理员一人,粮食化验员一人,兵团时化验员设两人至今。
  二、管理设施;
  晒场(土、水泥)凉棚、仓库、土粮囤建设。1957年至1963年是土晒场时期,每年麦收前,选一岗坡地,现翻现压而成。1964年重视基本建设,六队(前二队)开始修第一个水泥晒场,面积三千平方米,按耕地面积千分之一的比例,到1984年,全场共修水泥晒场十七万六千平方米,合二千六百三十九亩,占总耕地面积四十二万六千亩的千分之六。
  1957年至1963年,农业队建简易凉棚,即用杨木搭成屋架,上面铺上树条苫上茅草即成。1965年后,农业队逐步建永久性凉麦棚,面积多为500平方米,以木或以砖砌为柱,上盖为油毡纸。到七十年代改为石棉瓦,凉棚四周有的生产队用砖砌成围墙,既可凉麦,又可当仓库,相沿至今。
  种子仓库。1966年在二龙队(今四队当时是良种场)始建200平方米砖瓦结构种籽库。
  1968年至1969年,在2队、6队、10队、12队、科研站分别又扩建200—3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种籽库。
  ▲土粮囤建设;1979年管局拨款,农业队每建一个土粮囤,储粮在50—70吨的,国家补贴费用1500—2000元。经两年的建设,农业队普遍建土粮囤,少则建六个,多则建十个,是农场主要的粮仓。
  ▲晒场机械化建设:
  1957年到1962年,晒场扬场、摊晒、入库全靠人工。1963年引进扬场机,到1965年每个农业队配1—2台。七十年代后期,自造入囤机(修造厂造的,农业队也有自己造的,如十九队)使晒场粮食入库,由笨重人力转为机械入库,有的队把小型轮式拖拉机改为摊场机和收场机,改变1978年以前由人力畜力摊场收场局面。
  1979年引进八五二农场造的清粮机、上海造的比重选种机。同年10月全场启用建三江管局电力,从此,晒场机械由电力带动,改变以往由康拜引擎当座机使用的局面。至此,晒场除装袋灌袋外,从扬场、摊场、收场、入库、选种、清选等实现了机械化。
  三、粮食调拨、出口、上交
  农业队生产的粮食,只有保管权。处理权归农场商业科掌握。队间种籽、饲料、口粮的调拨凭商业科的调拨令。凡是符合出口质量的大豆由外贸组组织出口;凡是达不到出口的粮豆,由交粮办负责组织上交国库。六十年代交东安粮库;七十年代改交胜利粮库和小佳河粮库;八十年代交“61粮库”。农场自1960年开始上交粮豆,到1984年止,累计上交国家粮豆三十一万九千五百九十五吨半:其中出口大豆三万一千二百八十三吨(见附表5)
  ▲上交粮豆:1964年实行奖售,规定每超交基数一吨小麦,奖售布票三十尺,棉絮十斤。1967年至1976年受“文革”影响,一度中断。1978年又恢复奖励,改奖现金取代棉布票,规定每超交基数小麦一吨,加价奖50%。1983年取消基数,每上交一吨小麦,加价奖35%,从此农场增加收入,相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