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场管理一、市场贸易:
我场市场贸易,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一切商品统一由农场商业科及商店统购统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后,市场开始起变化。由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成分,到逐步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1981年起,外地商贩涌入我场,走门串户推销商品,在农场部也开始出现摆摊设点,推销农副业产品。
1982年农场在职工第二食堂两侧设贸易市场,做活动商棚5个(每个2×5米)。从此,农副产品,如蔬菜、瓜果、编织、禽蛋、肉类等。纺织品、化纤织品,如各种布匹、衣服、鞋帽等进入市场,一时市场买卖兴隆,既方便群众,又促进农副业的发展。当年交易额为5万元。1983年发展到7.2万元。为扩大市场贸易,1984年农贸市场移到商店北侧,同年8月又移至机关办公室东北侧,开设930平方米的场地为农贸市场,又增设活动商棚3个,有三个个体户和贸易货栈开办的副食品商店也设点在农贸市场内,当年成交额达8万元。由于是露天市场、冬季难于交易。1985年秋农场将招待所改建,将该所东侧设一室内农贸市场,总面积为425.5(37×11.5米)平方米。当年9月1日开张典礼,参加典礼的有建三江管理局14个农场的工商科长和管局工商局长还有场直地区广大群众。上午八点开张典礼,开始李忠山书记和工商局长剪了彩,仪式完毕,参加典礼的群众,兴高彩烈的走进农贸市场、早由百货商店、个体户准备好的紧俏商品,摆满18个售货台,真是玲珑满目,山珍海味,轻工产品,应有尽有,尤其招人喜爱的农场特产——木耳,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参加交易的群众,把农贸市场挤得满满的,任意选购,当日交易额达三千多元。这一年成交额达9万多元。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财政部(83)工商第91号文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费的收费原则是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收益额的2——3%收费。根据这个精神,建三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本局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月度收费标准。(见附表)我场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费收费情况是;1983年2203.30元。1984年5083.96元,1985年1—9月10日7,000元。这些管理费作为法律顾问费、宣传教育费、技术培训费、奖励先进、市场建设资金、个体劳动者协会的费用支出。原则是:收市场管理费,用于市场建设。
二、市场管理;
市场是商品流通的交易场所。为搞活经济,繁荣市场。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取缔非法活动,维护市场正常交易,对市场品种、对象、卫生,秩序、价格,经营作风,服务态度等进行七管。现就品种,对象管理记述如下。
(一)、品种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商品上市进行交易要严格控制。它区分允许和不允许两类。
允许上市自由交易的有:烟、蘑菇、木耳,肉,蛋、禽、各种蔬菜,水果,编织,木制家具、旧衣,旧物,自行车(有牌照)等。
不允许上市自由交易的有:各种违禁品,迷信品、无价证卷、不健康的映片、歌曲,不准搞测字、算命,行医卖药。
(二)、对象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符合下例条件的,准予到集市贸易,否则予以取缔:
1、准予上市对象:
农、牧、副、渔、工的农工商联合企业和职工家庭农场,完成国家计划后的多余产品。
经过批准的国营,供销社和集体工商业上市销售的商品。
经过管理站(生产队)同意,又不违犯国家禁购物质,损害国家利益和剥削他人的前提下从事贩运的农副产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集体工商业者。
2、取缔上市对象;
从国营商业套购而后加价出售的商品。
就地转手批发的。
欺行霸市的。
哄抬物价的。
买卖无价证卷的。
掺杂使假的。
短尺少两的。
有学不上,有工不做的,在校学生和在职职工,从事商业活动的。
长期蹲市场,无证营业的。
工商行政管理费月收费标准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