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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十二章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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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前农场税收由饶河县税务局派人跑收。1963年体制调整,农场设乡政权,税收转由乡政府代管。1969年建税务所,配税收专管员两名,办公室设在计财科,所长由计财科副科长栾永魁兼任。属于饶河县税务局的派出机械,受县和农场双重领导。
  1973年税务所改为税务分局,配备三人,副局长孙孝一,属农场建制,业务行政归农场领导。
  1979年7月黑龙江省将业务领导权收回,复归饶河县税务局建制,业务和行政受县和农场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