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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物资包括:化肥、农药、油料,材料,原煤、工业原料、生产资料、低值工具用具、机务配件等,这也是物资管理的范围。
  一、油料管理
  1964年主管油料的孙超,首次制定油料管理制度,从油料的计划一管理,领发、废旧回收、保管、防火、加油、装卸、运输、容器、工具使用、节约等等,都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制度,相沿至今。
  在计划上,要求用油单位,根据生产、运输、修理,发电、加工等项任务及耗油定额,制定年度及季度用油计划交给农场。副油供应标准:机油按主油5%;黄油、齿轮油1%。列入计划,农场综合用油单位的计划,结合上级下达的指标,作出:全场用油计划,每年七月份作下一年度的油料计划,来年元月份执行。
  在领发上,主油(柴油)由农场送至用油单位,副油按计划比例,用油单位到农场油库领取,这一措施相沿至今。
  在核算上,规定每月二十日,用油单位必须编造核算报表,以单车油料收付登记为依据,根据工作量与消耗定额及库存数,计算出超支结余,一式两份报农场。每年12月20日对库存油料进行盘点,查消耗查库存查损耗。如损耗超出规定的标准,究其原因,进行处理。
  在废油回收上,1960年苏联停止供油,为解决冬季柴油和机油供不应求的困难,从1960年开始,规定废油回收炼新油,规定车组洗件用的柴油,要回收发出量的80%,收回机油发出量的10%,更换机油时,投机油轴箱实际放出量回收。并规定为防止混杂和水侵入,对废油保管视同好油。1965年停止回收。
  1960年至1965年,农场抓了废油更生,利用回收的废柴油、机油,经过土蒸锅,炼出的油冷却后与零号柴油一对,得到相当于副10号机油,即冬季柴油。
  每年油库夏秋炼油,日净炼160斤,月可炼油4000斤,从五月到十月,可炼得冬季柴油十二吨,解决了冬季柴油供不应求的困难。1965年春,炼油房失火后,停止炼油。
  在装卸运输上,卸油时,要求有跳板或废轮胎或草圈作垫,以防油桶摔漏。灌油时,凡是脏桶漏桶不准灌油。再则不准灌满,要空出5—6公分空间,以防装卸日晒油膨胀爆炸。
  在容器、工具使用上的规定:油桶工具要保持清洁,九吨以上的油缸每年要洗刷一次,五年以下,每半年洗刷一次,洗刷时要二人操作,防止中毒,500公升油桶,每季洗一次。
  1966年又规定,十不准:不准用脏、漏桶盛油,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油,不准装油过满,只装容积的90%,不准室外直立油桶和超储油料,不准空气过箔器及行走部份使用好机油,不准损失浪费油料,不准用柴油点灯,废油引火和用汽油洗零件,不准在库区停车,烤车、熏烟明火。并明确规定四净:容器净,油料净,加油工具器材净,油库内外净。这些规定一直在执行。
  油料管理,1972年后进行了技术革新,农场油库创建洗油桶间用自造手摇洗桶机,洗刷脏油桶。保持油料净化,采用封闭式加油泵,封闭加油,避免损失,采用浮子取油,保证主油净,自己设计的漏斗型的油罐口过滤器,用细绸作滤芯,每个生产队发一个,灌油与卸油时必须用它,保证油净。
  1975年全场推广了十七队黄油,机油,柴油全过滤和浮子取油,封闭自动加油等先进办法。1973年到1975年,是油料净化管理的黄金时代。
  截止1985年,全场储油容量是:生产队共有大小油罐135个,合1920m3,可储主油1612.8吨。油罐最小2吨,最大50吨,多数是10吨。
  东安下营有两个立式金属油罐。1963年建1070m3,可储油898.8吨,1975年建1,000m3,可储油840吨.
  农场西油库(1979年建)有三个立式金属油罐,计500m3,可储油420吨。
  农场加油站可容油150吨,全场储油能力近4000吨,每年全场消耗柴油4000吨左右。汽油1000吨,副油200吨左右。  
  二、其它物资管理
  1966年开始已有“五制管理”,经1971年和1978年修改,进一步完善。
  1、计划制:每年六月(1978年前是七月)编造下一年度的物资计划,不准宽打窄用,要实事求是。对计划外急需物资,要及时追补计划。
  2、领发制,按计划领发物资,生产队发放物资只对班排。1978年后,常用低值工具发给个人,限期使用。木工工具卖给木工,农场发给工具磨损费,再不发给工具。工程队从1966年就开始执行,工具磨损费每天一角钱,相沿到1982年。农业生产队的木工工具磨损费,是1978年后开始执行的,各队不同,有一天六分的,有八分的,也有一角的。
  领机务零件,须经机务长批准,交旧领新。在用物资,班排长要按期送交仓库。
  3、委托制:对后勤排长期使用公物(包括自制工具)实行委托。材料员负责定期检查物资使用和维修情况。如在用晒场物资、穴子,麻袋等委托粮食保管员负责管理,每天收工后,及时点收入库.凡借用要登记,丢失照价赔偿,限期交回。这项委托相沿至1982年。
  4、责任制:对晒场的物资,如盖布,木铣,推车,麻袋等。如被盗、鼠咬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如果人为事故,造成短缺,损坏,霉变、锈蚀等严重损失,由保管员负责。根据损失程度,酌情处理。对麻袋和油桶编号管理,分别由粮食保管员和油料员负责。
  5、报废制:对在用低值工具用具,虽超过使用年限,但不同意自行报废。1966年规定,必须在季度盘点时(1971年后改年底盘点)办理报废手续,经物资部门批准,才能报废。1980年在全场范围内,经上级批准,流动资产报废达八十四万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