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资供应、采购、运输
第三节 物资供应、采购、运输
一、供应
大宗物资供应:如煤、主油、化肥。1958年至1967年,每年夏秋、靠水路从佳木斯总局(1957年从密山供应站陆运至农场)运进煤、主副油、少量过石、分别卸在东安、西通,饶河三个点,由东安再转运至四、五、六分场,由西通转运三、八分场,饶河直供一、二分场。
1968年修通“胜七公路”,从此,打通到福利屯的陆路,福利屯和东安作为陆路和水路煤,主油,化肥的转运站。
场直汽车队、修配厂、工程队,所需零配件、大修总成材料,基建物资,按计划成批发至需用单位。低值易耗品及三类物资、配件等,按计划由农场物资部门发至需用单位。
二、采购、运输
农场物资采购,85—90%由农垦局负责,10—15%由农场自购,这个办法相沿至今。1957年到1962年由密山后改牡丹江农垦局负责采购,1963至1968年由东北农垦总局负责,1969年到1976年由兵团哈尔滨供应站负责,1977年后至1985年,由佳木斯农垦总局负责。
1960年本场在佳木斯设转运站,派雷茂电为驻在员,兵团时期(1969—1976)雷茂电兼管福利屯货物转运。为加强物资转运,1969年在福利屯又设一转运站,李保先为驻在员,后周在民接任,负责福利屯和富锦的物资转运。
1980年建三江通火车后,福利屯转运站才于1982年撤回。1983年在建三江火车站建一转运站(地点在“61团部”)李全玉为驻在员,负责物资转运。从1983年后,水路由佳木斯发货至东安,陆路物资直达建三江火车站,农场通过这两条运输线,源源不断运进所需的各类物资,特别是大宗物资,如煤、主油、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