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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国库券

第五节 国库券


国库券的发行是为了调整和发展国民经济。国家向国营企业、集体所有企业、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事业单位、农村社队和城乡人民发放国库券,为的是集中财力,进行江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达到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国库券分单位与个人购买两种:单位购买的年息为百分之四,个人购买的年息百分之八,发行后从第六年开始,每年按发行总额百分之二十退还,分五年付息还本。
  从1981年开始至1985年,上级下达的国库券指标共计113.9万元,农场认购75万元,职工购38.9万元。(详见附表)
               历年国库券发放情况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