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
第二节 职工队伍
一、职工来源
本场职工队伍主要由部队转业官兵、并入的公社社员、老农场调来的机务人员、山东支边青年、城市下乡青年、职工子女就业、外场凋入和逐年分配的大中专毕业学生构成。到1983年底共有职工7904名。
1、转业部队:1956年铁道兵九师1236名官兵集体转业开拓建场,是八五九农场的奠基人;1958年各大军区复转官兵3475名来场,是建场的骨干力量;1966年3月沈阳军区所属各部队一万余人转业到黑龙江垦区,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有一个营312名官兵分到本场。1971年和1977年又有两批199名复原军人来场。
2、外场调入:1957年春从二龙山、友谊、集贤、伏尔基河,查哈阳、永安等农场调入拖拉机手约二百余人,1973年4月从一师凋入328人;1979年从红光,肇源农场调入828人。
3、公社并入。1958年底场社合并,成立饶河(八五九)人民公社,并入社员2432人。
4、外省支边。1959年山东省五万余农村青年来北大荒支援边疆建设,到本场有2698人。
5、城市知青。1964年从八五三农场调来10名北京青年,揭开了农场接收城市知识青年的序幕。1966年3月佳木斯市111名知青来场。“文革”期间,从1968年开始到1976年,先后有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等城市知青5,993名来到农场。
6、职工子弟就业,1978年以后,返城知青达5,721人,为补充职工不足,每年有一批职工子女和投亲靠友来场人员就业,到1982年共接收职工子女2,293人,投亲靠友人员909人,合计3,202人。
7、大中专毕业分配。1966年以前分配来场的28人,1976年后分配来的58人。
二、职工类别
建场初期,1957年全场职工2,387人,其中农业工人1,592人,占66.7%;林牧副工及服务行业人员503人,占21.1%,非生产人员292人,占12.2%。
1959年由于场社合并,职工人数增到14,307人,其中农业工人8,971人,占62.7%,林牧副工及服务行业人员2,738人,占19.1%,非生产人员2,598人,占18.1%。
新八五九农场成立后,1966年职工总数减到3,231人,其中农业工人1,506人,占46.6%;林牧副工及服务行业1,161人,占35.9%,非生产人员564人,占17.5%。
兵团期间,1971年职工人数最高为9,080人,其中农业工人5512人,占60.7%,林牧副工及服务行业人员1,282人,占24%,非生产人员1,386人,占15.3%。
恢复农场,1977年职工总数7,683人,其中农业工人3,181人,占41.4%,林牧副工及服务行业2,750人,占35.8%,非生产人员1,752人,占22.8%。
1983年职工总数7,904人,其中:农业工人2,861人,占33.6%,林牧副工及服务行业人员4,350人,占55%,非生产人员895人,占11.3%。
综上可见,农业工人在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以建场初期、(老八五九)和兵团时期为大。新八五九农场成立后农业工人减少,多种经营工人数增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经过企业整顿,改革产业结构,使职工逐渐从农业上分离出来从事多种经营生产。农业工人仅占总数的33.6%,而其它各业则占55%。
三、职工变动
1、精减职工。在1961年至1965年全国性职工大精减中,农场于1962年精减职工1,140人(其中女职工742人)1963年精减职工581人。
2、场杜分家。1962年3月农场与公社分开,原并入农场的社员大部分退出农场,共二千二百一十人。
3、调往外地。1960年有350名拖拉机手分别凋往湖南、湖北、山东、海南岛支援那里开发建设。1961年行政二十二级以上的干部和部分职工1,000人调往黑河垦区和完达山林区。
4、知青返城。从1976年到1979,城市知识青年大批返城,总计5,7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