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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机构

第二节 行政机构


建场以来,随着农场体制多次变革,行政机构也随着改变。大体可分为老八五九农场(1957年至1963年),新八五九农场(1964年至1966年)革命委员会(1967年~1968年),二十三团(1969年至1976年);恢复农场(1977年至1982年)和企业整顿以后(1983年)这样六次大的变革时期。每次体制变革,行政机构设置均有所改动,并且在每个时期里,机构也常有部份调整:详见下表:  
              农场各时期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