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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安

第三节 公安


一、机构沿革:
  1963年以前,农场的公安工作归饶河县公安局管理,各分场设一至两名保卫干事。
  1963年4月,四平乡政府的成立,乡政府设三名公安特派员,由县公安局领导。
  1964年3月,新八五九农场成立后,建立饶河公安局四平派出所,对内是八五九农场保卫科,由六人组成,饶河县和八五九农场各配三人,吴锦芳任所长(兼保卫科长)。
  1967年10月,成立八五九农场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只一人管公安。
  1969年4月,公安工作归二十三团保卫股,编制4人,股长黄香。
  1977年,农场成立公安分局,隶属饶河县公安局领导。1981年转归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领导,现任公安分局局长郑春林。分局下设三个股和两个派出所,即:治保股、刑侦股、边防股和东安派出所、三分场派出所。到1983年止,公安人员编制26人。
             政权机构设置一览表(1938-1965)



  注:1967年10月1日,四平乡撤销。从此,政企合一,以迄于今。
  二、社会治安
  1966年以前,公安派出所分户籍、内勤和外勤,重点抓以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的治安保卫工作。在此期间,农场的社会秩序良好,无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只有一般的盗窃、奸情案件,发生一些民事纠纷,通常都由基层治保会调解处理。
  1967年~1968年,公安派出所被“群众专政”所代替,派出所只有一人负责户籍工作。在此期间,以反革命罪被判刑二十年的有三人,一般刑事处分九人,其中错处的七人。
  1969,兵团成立后的保卫股,除负责日常的户籍、治保等工作外,重点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抓“一打三反”,“清理阶级队伍”,追查政治谣言等项工作。在这一段时间里,错误处理一批“政治案件”,误伤了一些好人。当时全场因“反革命”罪判刑9人,被戴帽管制的57人;其中地主10人,富农5人,历史反革命9人,现行反革命14人,坏分子12人,右派3人,叛徒1人。在这些人员中,多数过去已有历史结论。在上述66人中,51人属冤假错案,现已平反。从1967年8月到1975年9月先后有25人自杀死亡,其中属政治原因17人。1969年清理阶级队伍中,有66户内迁,使这部份群众在精神和物质上都遭受到创伤和损失。
  1977年以后,公安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主要任务负责治安保卫,案件侦破,边防管理,户籍工作。
  由于十年动乱和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青少年犯罪增加。从1977年到1982年的六年间,发生刑事案件299起,平均每年50起,在这些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占210起,共268人。
  为加强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在农场党委领导下和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开展效果明显的帮教活动。1982年,全场落实帮教对象32人,分别由学校、家长和所在单位的干部、党员、老职工负责帮教,经一年工作,有22人停止了犯罪活动。如二砖厂学生姜远友,两年时间内在场部地区作案二十余起,获赃款近千元,公安分局处理回单位帮教,一年劳动考察,没有再发生犯罪活动,表观较好。
  此外,为更好地加强治安管理,从1982年起,公安分局在油粮加工厂和服务站两单位抓了“三铁”(即铁窗,铁门、铁柜)建设,然后召开现场会,并加强了更夫管理工作,各单位均制订了安全保卫措施。
  1966年以前,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建立在基层各个单位,在党支部领导下,处理一些民事纠纷,查处一些治安案件,对“五类”分子进行监督改造,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等,做了大量工作。“文革”期间,治保会这一群众性组织遭到破坏。1977年以后,治保会组织开始恢复,一般以党支部治保委员为主任,经群众推选有办事能力,有群众基础,并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三至五人组成。治保会人员不脱产,也不给补贴,一般一至两年改选一次。恢复后的治保会,为维护基层治安工作起了良好作用。
  三、刑事侦破
  1977年以来,农场发生案件较多,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公安分局在党委领导下,在群众支持下,对大部分案件能及时侦破,每年破案率达84%,及时打击了犯罪分子,同时教育了群众。
  1984年4月的一个晚上,在东安下营附近,发生一件拦路强奸抢劫案,这是农场首次发生此类案件。公安人员得知后,立即赶到现场,经三十八小时的勘查、了解,对证核实,将罪犯田生青当即捕获。罪犯在证据前不得不承认犯罪经过。当天下午田生青酒后骑自行车到场部办事,途经砖厂附近,与被害人相遇而过,田见对方只是一人,天又很晚,便顿生邪念,就调转车头追赶女方,追上将其强奸,并抢走手表一块。……此案侦破后,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981年春节,工业三连武器库四支冲锋枪被盗,造成场部地区人心慌恐,节日不得安宁。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农场公安分局干警经过三天三夜紧张工作,将盗枪后,准备报复杀人的青少年犯付兵、于思河及时捕获归案。
  1983年3月底,32队四组汽车钢板被盗,价值六百元,公安局接报告后,干警夏伯军、赵玉杰等当即赶到现场,经一夜时间侦察,便将盗窃犯隋玉喜等四人查获,追回赃物,打击了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