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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1958年9月,按农垦部紧急指示精神,“全体转业官兵要做好思想,组织上的准备,随时响应祖国号召,重返前线”。牡丹江农垦局党委决定,八五九农场为预备第九师,赵明高为师长兼政委,王连山为副师长兼参谋长,孙培军为副师长,张一千为副政委,翟雪桥为政治部主任。预备师的成立,揭开了我场民兵工作的第一页。当时师里决定:
  1、十八(包括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包括四十五岁)以下男女职工全部参加民兵组织。
  2、下设五个民兵团,另外设五个独立营,团营下均编制连,排、班组织,组织军事化。
  3、组织军事化后,按原生产单位,干部,技术人员分工不变,但参谋长和副职要兼管军事训练。
  4、各团军政机关,由党委政治部门兼管。
  5、纪律仍按地方和党委规定执行,不执行军队纪律。
  6、对现行“劳改”、“右派”,一律不组织军事化。
  7、各单位清理枪支,以便统一调配。
  根据以上规定,当时的一分场(即后来的五分场,也就是现在的八五九农场)编为第一团,并以生产队或相当于生产队的基层单位分别组成十五个民兵连。
  1964年,新八五九农场成立,民兵组织重新调整。农场改为民兵营,生产队仍为民兵连,共计十九个连,其中一个武装基干民兵连。
  1969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时,取消了民兵组织,以兵团战士代替了民兵,全团编有八个武装基干连,称值班连。
  1975年,根据团发104号文件和兵团作字409号文件精神,又开始筹建民兵组织。1975年12月25日,在团部召开有1,005名代表参加的二十三团民兵组建大会,从此,又恢复了中断多年的民兵组织。
  1982年底,全场民兵又一次整编,全场为一个混编民兵团,下设三个营,三十个连,另有一个基干民兵营,,下设五个基干连。
  二、民兵训练:
  1963年开始,有专门时间的民兵训练,训练内容,以队列、刺杀、投弹、爆破等基础科目。
  1965年,为适应边境形势的需要,农场与东安边防驻军在制定军民联防方案中说:“一旦发生暴乱、袭击、空投、颠复时,全体公民要立即报告,民兵要绝对服从司令部的指挥,进行围歼、平息,为此,民兵平时要加强军事训练”。根据方案精神,当年3月5日至30日,全场训练民兵395人,其中215人进行实弹射击训练。这次训练采取半天生产,半天训练的办法,既练战术,又练技术,既练思想,又练作风,通过训练,民兵的素质有了提高,对利用地形地物,投弹,射击、战斗、勤务、单兵动作等都能掌握。’并且通过政治教育,战备观念加强了。
  “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民兵工作中断,组织战备演习(紧急集合)增多。
  1971年,以武装连训练为重点,开展“三五枪”,“三五弹”的活动。利用早操和工余时间,每天保证一个小时。
  1972年6月,为纪念“六·一八”批示四周年,全国组织军事考核,参加考核武装民兵战士68人,共七种武器,有半自动步枪、轻机枪,重机枪、四○火箭、 六○迫击炮、八二迫击炮和七五无后座力炮。考核结果:步枪实弹射击及格率为73.5%,轻、重机枪及格,四○火箭筒优秀,六○炮不及格,八二炮优秀,七五炮良好。  ,
  1981年至1983年,采取分批训练方法,每批60人,每期30天,训练项目有:队列,射击,投弹、土工作业、爆破、单兵战术、布雷,排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