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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九农场一九八二年生产责任制试行方案

八五九农场一九八二年生产责任制试行方案


  根据中发(1980)75号文件和总局党委(19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一九八二年生产责任制试行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把农场、生产队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承担的经济责任,实现的经济效果联系起来,使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增加生产,降低成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2、在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多作贡献的基础上,增加职工收入,坚持按劳分配,有奖有罚的原则,集体和个人收入的增减要随着本单位的经营成果和个人劳动、工作的好坏而浮动。
  3、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本着经营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管理的原则,实行多种承包形式、宜组则组、宜人则人。
  4、不论实行那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必须保持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变,不准把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不准把全民所有制经济解体为集体或个体经济。
  二、实行浮动工资的范围
  在全场实行浮动工资(经批准实行计件工资的例外)
  三:浮动工资的计算和发放
  浮动工资以三十二为基数,三十二元以上部分为级差保留工资,按月薪日记支付(原执行月薪制人员按月薪支付),地区津贴,粮食补贴、副食补贴,活工资,保留工资仍按原规定发给。
  三十二元以下部分为浮动工资,每月按职工实际出勤天数核给,按队计算全年平均不得突破306天和不准突破全年工资总额,其中75%即24元为作业工资,联劳计酬,按每人当月实得二分计发。另外25%即八元(全年九十六元)为产量工资,联产计酬,年终完成利润和产量(任务)两项指标或费用包干指标的单位。产量工资全部发给,利润、产量(任务)两项指标合并计算,未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减发产量工资。费用包干单位按超支比例减发产量工资。个人所得按每人全年实得工分计发。
  四、农场对基层单位承包责任制的形式和分成办法:
  (一)定上交利润指标,实行利润分成。
  这种办法在所有农牧生产队(含分场修理所)实行。
  (1)实行见利就奖。有盈利,但未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提取10%作为分配基金。
  (2)完成了上交利润指标,提取20%作为分配基金。
  (3)超计划的利润部份按8·1·1分成。80%上交农场;10%生产队留成,10%作为分配基金。
  (4)有亏损指标的单位,减亏但未平衡,从减亏部分提取10%作为分配基金,达到平衡(必须提后仍平衡)提取15%作为分配基金,盈利部份(包括平衡计划单位的盈利部份)提取20%作为分配基金。
  (5)发生亏损或亏损计划单位超亏损部份,由各单位挂账。
  (二)定利润指标,实行超利润分成。
  这种办法适用于有利润指标的工副业单位,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确定分配基金和留成比例。
  (1)修造厂、汽车队、面粉厂、油米厂、制材厂、服务站的超利润部份按7·1·2分成,70%上交农场,10%本单位留成,20%作为分配基金。
  (2)砖瓦厂超利润部分按4·1·5分成,40%上交农场,10%本单位留成,50%作为分配基金。
  (3)招待所,渔业队超利润部分按6·1·3分成。60%上交农场,10%本单位留成,30%作为分配基金。
  (三)定预算费用,实行节约分成
  (1)工程队预算费用节约部分,按4·1·5分成,40%上交农场,10%本单位留成,50%作为分配基金。
  (2)场直托儿所,打井队、兽医站预算费用节约部份按二·八分成。80%上交农场,20%作为分配基金。
  (3)供电站架线工程费节约部份按二·八分成。80%上交农场;20%作为分配基金。
  电费节约部分提取5%作为分配基金。其余上交。超支罚所超部分的2%。
  (四)定包干费用,实行节约分成
  这种办法适用于费用包干单位
  (1)场部职业高中、中学、小学包干费用节约部分按三·七分成。30%作为分配基金,70%作为本单位贮备基金。
  (2)医院包干费用节约部分按二·五分成。50%作为分配基金;50%作为本单位贮备基金。
  (3)分场部、生产队所属中、小学校、卫生所(室)费用包干拨到所在单位,承包办法由所在单位制订。
  (4)园林队费用包干,盈利全奖,亏损全赔。
  (五)定岗位责任制、实行责、权、利结合。
  这种办法适用于农场、分场机关。
  (1)机关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责、权,利相结合,把个人的经济利益和本单位的经营成果紧密结合。
  (2)当全场(分场)完成产量、利润两项指标时,机关按全场(分场)个人得奖平均数提奖。
  (3)机关也实行费用包干,超过包干费用,按比例扣减浮动工资。节余不奖。是因产量和利润指标没有完成计划而扣减浮动工资时,节余包干费用可按比例冲减扣除部分。
  五、基层单位内部的联产计酬承包责任制
  1、生产队内部要实行专业承包,分业核算,各自计酬。生产过程中,承包班、组间发生的经济往来与互相用工,都要记载清楚,合理作价,各自分摊费用,不允许后勤人员坐一线的车。
  2、以手工作业为主实行定额包干上交,超额全奖,亏损全赔的承包班、组和个人,不做为受奖人数计算,他们年终分配也不计入奖金总额。
  3、生产队不参加专业承包的干部和管理人员,要分清职责范围,把本职工作和完成本单位的承包任务联系起来。生产队干部奖金由本队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职工大会讨论,经分场适当确定。
  4、联劳计酬的作业工资、联产计酬的产量工资和阶段奖,年终奖金的分配,应一律以劳动工分为计算依据,劳动工分可分为:
  (1)定额计分和包工定分。即把农,牧、机务等各项作业,制定出工日定额(包括质量要求)每完成一个定额记10分,包工活也可以活定工,以工定分。
  (2)岗位计分。即把某项工作定为几分,按完成几项工作给所定的工分。
  (3)补贴工分,对职工业余劳动或超过规定劳动时间的劳动,给予适当的补贴工分,对担任班组长和核算,记工的人员也可给予适当的补贴工分。
  (4)扣减工分。对作业质量不合格者应减记工分或扣罚工分。
  六、关于集体经济问题
  对集体经济总的原则是扶而不包。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鉴于集体企业刚组建,八二年管理的提取比例定为按纯收入的9%,其中5%上交农场,4%留单位掌握,场直家属大队所提的管理费全部上交农场。  
  关于生产队与集体之间的相互用工问题,按管局四级干部会局长总结报告中的规定执行。
  按总局党委(1982)3号文件规定,集体企业的职工,每人拨给五亩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除外),发展多种经营,并要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和农场管理费。对从事养殖业的集体企业和专业饲养户,划给饲料地或拨给饲料粮。
  七、关子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几项政策规定
  1、实行合同制、生产队对专业组的承包合同一式四份,由承包者或专业组长和队长共同签字.报分场审批并送计财科备案。场直工副业单位报主管部门与计财科共同审批。
  审批合同要认真测算,纵横比较,平衡比例关系。
  2、分配基金比例和奖金数量限额,职工分配部分最高不超过本生产队经营利润的20%生产队全年发给职工的分配基金,最多不超过本队职工平均六个月标准工资总额。工人、干部个人所得最多不超过一个职工一年的标准工资(600元)。按规定所得分配基金做好以上兑现之后,如仍有多余,则留作本单位贮备基金,用于以丰补欠或兴办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3、阶段奖和节约奖。生产队按定员定编人数计算,每人全年提取25元的阶段奖、由生产队掌握使用。这部分奖金平时由生产队资金垫支。年终从奖金总额中扣回,没有年终奖的不再扣回。节约奖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提奖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场内调动的,产量工资待年终结算时一起发给,调出场外如果本人和单位都同意,也可返还产量工资,不再参加年终分配。
  5、病假工资,医药费由各单位职工大会研究确定,.报农场备案。
  6、单位职工集体食堂一九八二年三月底前伙食超支,要从年终奖金中先扣再分配。
  7、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干部和工人,可从本单位全年应得奖金总额中提出30%作为安全奖金。对造成重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责任者和主管干部,应视情节减发当年奖金或不准得奖直至经济上赔偿损失与追究刑事责任。
  8、如遇有较大的自然影响,职工确实付出了艰苦劳动,虽未完成利润计划,也未造成亏损的队,由农场决定报管局批准可返还其产量工资。
  根据今年播种计划的实际情况,在六月下旬对全场生产财务计划和此方案进行一次检查讨论,如需调整修改,报管局审批。
  八、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民主管理
  实行浮动工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管理制度、分配形式的改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在工作中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民主管理。经济责任制也是政治责任制,责任制与职工代表大会制是相辅相成的。生产队要建立管理委员会,对本队生产、经济建设实行民主管理。要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三者关系。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要认真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树立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还要抓紧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以适应责任制建立后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
  关于财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另发,此方案从三月份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