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农业技术服务
第十二节 农业技术服务
第十二节 农业技术服务
为了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加快水稻开发的速度,农场于1993年,分别成立了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以水稻开发服务为主的项目开发公司。1995年后,项目开发公司改称水稻开发服务公司。1997年后,改称水稻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与水稻生产技术服务中心,都是具有服务性质的经营性经济实体。
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下设农业气象站和航空化学作业站,经营项目有农药、化肥、种子等。主要工作是联系农药、化肥生产厂家,负责采购与销售;以及农作物种子的销售与管理工作。研究农药、化肥的安全使用技术,组织农户联网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安全性农药、化肥。同时从事农业生产技术咨询,解答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业产品安全生产,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种子、化肥、农药的使用给农业生产带来的风险。为广大基层农户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多样化的农业技术服务,广泛开展生产技术咨询,解答农户遇到的实际问题;免费为农户做种子生命力、芽率测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病、虫、草害方面预报、诊断与防治;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生产物资的销售,最大程度让利给农户。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属经营性经济实体。1993至1997年期间,农场对其实行定额上缴管理。1998至2001年期间,为独立核算体制,实行自负盈亏,农场不再收取利润。2002至2005年期间,农场对其实行租赁经营,主任朱志宏。
二、水稻服务中心
农场水稻服务中心成立于1992年1月2日,主任曲文亭,副主任赵国林、闫晗,对外属行政机构,对内为服务型经济实体,办公地点在农场气象站。1993年与项目办、水稻办合并,机构名称为项目开发公司。1995至1998年7月,与水稻办合署为水稻开发公司。1998年8月以后,分出单设为水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水稻开发与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经营水稻生产的水田物资 (包括农膜、竹片、秧盘、防风网等)、机械(手扶拖拉机、插秧机、育苗泵,旋耕机、水田犁等)、农药(灭草、杀虫、杀菌)、化肥的采购和供应。1993至 2000年期间,水稻开发公司(水稻服务中心)是全场水稻生产所需物资、机械、化肥、农药的主要供应渠道。2001年以后,农用生产资料市场开放,经营渠道多元化。
水稻服务中心下设有钻井队和机械维修服务队,负责水田机井的钻探与安装,承担手扶拖拉机、插秧机等水田机械的常年维修。1993至1996年期间,与牡丹江“牡丰”牌水稻壮秧剂厂联合成立分厂,每年生产“牡丰”牌壮秧剂 180吨,除满足农场水稻育秧生产应用外,还销往大兴、青龙山、前锋等农场。水稻技术服务中心,始终以坚持农户至上、信誉第一为原则,采购供应优质价廉的农用物资,开展及时有效的生产技术服务。
从2002年开始,负责高科技水稻科技园区、水稻小区 9 435亩水田租赁、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承包费收缴等工作。通过全面推广和应用水稻生产新技术,科技园区的水稻生产,起到了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三、航空化学作业站
为加速农业生产的现代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作业效率。1983年,农场成立了航空化学作业站。1986年建设16 156平方米的农用机场,修建机场跑道12 000平方米,停机坪2 000平方米。1993年以前,归农业科管理,飞机来场作业期间,指派 1名工作人员负责配合、协调航化作业工作,安排作业时间,统计作业面积,并负责飞行员的生活安排等。1993年后,此项工作交由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管理。1990~1992年,农场航化作业面积分别为20、18、16万亩。1995~2005年,农场航化作业面积分别为8.62万、17.62万、17.39万、2.19万、6.60万、8.36万、1.30万、2.21万、8.83万、21万、23.5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