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农业综合开发 第十三节 农业综合开发
一、机构沿革
农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1988年伴随着国家对三江平原治理开展的,1988至1990年农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由计财科负责。1990年 4月,农场成立了项目开发办公室,负责农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农场机关楼内,主任唐孝忠,编制3人,并设财务。
1992年12月,项目办与水稻办合并,成立项目开发公司,由姜东良任主任,闫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般到农场气象站,编制4人。
1994年10月,水稻办从项目开发公司中分出,项目开发公司全面负责农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主任闫晗。
项目开发公司领导人更迭表
(2005年)
表2—12
二、农业综合开发情况
农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分局项目办业务领导下,在农场行政领导下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采取先确定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然后上报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拨付资金进行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整个开发工作 3年为一期,1988年初至2005年底农场共计完成6期开发任务,完成旱田治理17万亩,其中开荒3万亩;旱改水13万亩;喷灌3.5万亩;低产水田改造5.4万亩;营造农田防护林2.4万亩;苗圃500亩;草原(场)建设4万亩,优质粮食基地3.4万亩,优质饲料作物基地2万亩,多种经营项目5个,科技示范项目1个。
农场历年农业综合开发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8~2005年)
表2—13 单位:万亩
农场历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8~2005年)
表2—14
农场历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8~2005年)
表2—15 单位:万元
农场历年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2005年)
表2—16
续表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