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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机监理

第七节 农机监理



                 第七节 农机监理
  1985年3月2日,农场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正科级建制,与机务科合署办公,业务上受管局农机监理站领导,人员编制 5人,所长袁庆年,副所长赵兴义,监理员范洪仁、姜永宏、刘继庆。农机监理的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宣传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检查,负责辖区拖拉机和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小四轮、三轮手扶等机车的落户,安全行驶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农机安全员培训,勘察道路外农机事故,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向上级报告农机事故,农机统计年检和农机监理费收缴等工作。
  农机监理所分为内业和外业,内业监理员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在籍驾驶员和农业机械卡片、台账、登记薄、变更、过户的机械的封存、启封、作表、注销手续,驾驶员的档案建立,各种农机的统计、作表、事故上报等工作。
  外业负责年度机车的考检、年检和田查路检工作,贯彻农机法规,取缔违章,组织安全教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竞赛,事故现场勘察,组织驾驶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到2005年,全场累计办理农用驾驶证762个,其中履带式158个,大中轮式 293个,自走式收割机126个,小型轮式1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