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农机修造 第八节 农机修造
农场的农机修造主要以修造厂、一、二、三分场修理所为主。1993年12月,农场撤销三个分场修理所建制,将资产、设备、人员就近划给生产队,从此全场农机修造只有修造厂一家。随着“两自”步伐加快,个体修造业也不断发展,到2001年底,修造厂制造及修理工作量明显减少。到2005年底,修造厂只有卖给个人的机加车间、制造车间在生产,其他车间停工,管理人员也自谋出路,修造厂处于半生产半停工状态。
一、修造厂
1988年,农场对修造厂实行改革,实行“厂长招标承包责任制”,任期3年,经过招标,吴连哲中标,承包 3年,3年分别上交农场4、5、6万元。实行承包后,修造厂不断转变经营机制,并建起了铸钢车间,生产拖拉机履带板。
1992年,吴连哲调到北京,桑云波任厂长,这一年修造厂经营亏损24万元。
1993年,王荣安任厂长后,实行了以车间为单位的改革,各车间由车间主任承包,完成上交指标,收入全部归承包者,由于生产积极性高,当年创产值100万元。
1997年,俞高江任厂长后,农场对修造厂实行“租壳卖瓤”经营,1994年12月,受农场委托,修造厂将机加车间和制造车间的资产转让给本厂职工,职工分期付款,到1999年12月31日前还清。并按合同约定,受让方生产资金自筹,债权债务自理,经营盈亏自负,受让方有受让资产经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各车间设备卖给个人,厂房租赁。承包期分为3、5、10年。除机加车间锻工车间、制造车间由个人买断外,电修车间、仓库无人承包由修造厂管理外,其他车间全部设备卖给个人,房屋租赁。
2001年以来,修造厂基本上是个人买断的车间在经营,管理费只是靠收缴各车间的上交费,生产什么和修理什么都由各车间按市场所需决定。到2005年,修造厂只有转卖的几个车间在生产。
自1984年以来, 修造厂先后制造出水井头、履带板、水耙轮、筑埂机、节能炉、(单、双、五)铧犁、浅翻深松机、全方位深松机、中耕机、旋转锄、镇压器(V、环型)、平地器、液压组合重耙、悬挂式(三、四、五)铧犁、水稻脱粒机和农机金属库房。所生产的产品除满足农场外,远销到周边农场及市县。
1986年,修造厂建成655平方米的铸造车间,1990年新建的面积849平方米的铸钢车间和300平方米锅炉房一幢。
二、个体修造
农场的个体修造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生产实行“两自”而产生的。1993年以后,先后有近10家个体农机修理部产生。修造厂原制造车间班长曲远珍与其父曲文亭于1994年初,在自家办起了聚财电气焊修理部,并制造各种农机具,1995年随着“五荒”开发的加快,制造了大量的单、双铧开荒犁、组合耙等农具。
1997年以后,农场加大了水田种植力度,聚财修理部抓住市场机遇,制造出水耙轮、平地器、拖车等农具。聚财修理部设备有空气锤2台、车床2台、摇臂钻、大台钻、铣磨创床、切割机、电气焊机、卷板机、切板机等设备,一般的农具都能生产,是全场个体农机修理业中规模、技术具有代表性的一家。
到2005年农场有个体农机修理部20多家。
修造厂经营情况统计表
(1984~2005年)
表2—20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