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业资源及林业生产 第三节 林业资源及林业生产
一、林业资源
农场境内森林资源丰富,区域内林木种类繁多,以杨柳、桦树、柞树为主,黄波萝、水曲柳、胡桃楸等三大硬阔为辅,并伴有少量的槺椴、紫椴、榆树、槐树和柳树。灌木树种以榛柴、珍珠梅、胡枝子(苕条)为多,藤本植物以五味子、山葡萄为常见。中草药:沙参、串地龙、刺五加、刺老牙、豌豆根、山豆根、柴胡三棵针、关乳(四叶参)、玉竹、黄柏,尤以串地龙、玉竹、沙参、刺五加较多。
2005年农场森林面积359 265亩,其中天然林为 286 680亩(天然林中蔬林 195亩,灌木林1 245亩),人工林面积72 585亩(防护林49 425亩,用材林16 995亩,特种用途林750亩,薪炭林5 415亩)。林木蓄积量为804 321立方米,其中用材林 603 178立方米,防护林201 143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7.7%。
二、林业生产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农场林业生产主要以营造农田防护林、薪炭林和别拉洪河护岸林为主。
1985年农场决定给生产队职工每户划拨 3亩薪炭林,本着“自管、自护、自用”的原则,林权归己,搬家移交,荒废收回,农场每亩只收取 2元的土地占用费。当年农场造林1 167.47亩;1986年造林211亩;以后就再没有营造。
1985年,临近别拉洪河的部分生产队,营造了新河护岸林,当年营造 795亩;1986年又进行了补苗。
1985~2005年,农场共营造农田防护林34 474.6亩,使全场的农田实现了林网化。
从2002年开始,根据国家封山育林的文件精神,农场实行退耕还林,到2005年农场共退耕还林6 026亩。
退耕还林情况统计表
(2005年)
表2—24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