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材加工业 第五节 建材加工业
一、水泥厂
(一)机构沿革
农场水泥厂建于1974年。1977年划归管局管理,更名为建三江水泥厂。1991年 2月又划归农场管理。主要产品有水泥、白灰。产品除满足农场建设所需外,还销往周边农场、市县。
农场水泥厂领导人更迭表
(1974~2005年)
表2—52
续表2—52
(二)体制变革
农场水泥厂的经营体制在1996年以前都是统一经营,由管局或农场下达生产计划。1996年3月,农场对水泥厂的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租赁承包,由该厂职工刘成杰承包,承包期3年,承包到1998年底。1999年水泥厂承包给本厂职工窦柏昌,承包期两年,到2000年承包期满。2001年4月,农场将水泥厂的固定资产给了宝清县的李福臣,价值 50万元。原水泥厂社区管理划给一队管理,水泥厂卖给个人后,业主并没有生产产品,靠扒炉卖废铁来回收投资,从此经营27年的国有企业彻底消失。
(三)设备改造
1979年水泥厂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扩建了生产线,建成了一座年产水泥 1万吨的土立窑生产线,并在原有石灰窑的基础上扩建年产 3 000吨的袋装白灰生产线。扩建后的土立窑生产线,1.5米×5.7米生熟料机各一台组成,增加了机加车间,配备了配套变电所和化验室。1985年筹建了机械化窑,1987年7月1日投产。
(四)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
水泥厂自建厂至2002年以生产水泥和白灰为主。建厂时年生产能力为水泥 3 000吨,块白灰1 000吨,年产值50万元左右,年利润 10万元左右。产品主要满足农场和胜利、前锋等临近农场建设所需,当时编制为队级,设有矿山、生产车间和办公室等机构。1977年划归建三江管局管理后,尤其是1979年生产线的扩建,使水泥、白灰的生产量大增,水泥由年产 3 000吨增加到1万吨,白灰由年产1 000吨的块灰增加到年生产3 000吨的袋灰,年产值达300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机构由队级晋升到科级。随着产量的增加,销售渠道也由周边农场向周边市县拓展,饶河、抚远两线建筑用水泥大多是用农场水泥厂生产的水泥。1987年建成了机械化水泥立窑后,水泥标号由325#提高到425#,产值一跃达到600万元,利润达50万元。
水泥厂自建厂到1993年近20年的时间,水泥年产量最高达1.3万吨,白灰3 500吨,利润最高达到50万元,职工最多达 200多人。1994年由于农业实行“两自”,农场基本建设项目相对压缩,农业生产正处于体制大变革阶段,职工自建项目也相对少,加之市场的开放,水泥厂产品质量不稳,生产成本过高,外地的水泥涌入农场,使水泥厂出现产品积压,经营亏损。1995年,只生产部分白灰和水泥,1996年农场对水泥厂实行经营体制改革,实行租赁经营,又恢复了生产,一直到2001年又停止了生产。
水泥厂历年水泥 白灰产量统计表
(1985~2005年)
表2—53 单位:吨
二、砖瓦厂
(一)机构沿革
1984至1993年砖厂经营体制没有变化,在农场生产计划指导下组织红砖、红瓦生产。主要用于农场厂房和民宅建设。
1994年农场对砖厂实行改革,采取公开选举、竞争上岗的办法,民主选举厂长,经过选举原九队职工夏春成当选厂长,任期3年。
1997年农场再次对砖厂进行改革,实行租赁经营,当时农场将原砖厂分为两块,一块是将原砖厂的制砖设备和机械承租给经营者,属纯生产经营单位,另一块是将原砖厂的退休工人、职工组成副业队,农场划给 1 000亩地用于多种经营。砖厂通过竞标,由甘南县的刘殿海承包,承包期5年,每年向农场交纳租金11万元。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刘殿海不能按合同如期上交农场租金。2001年10月,农场将砖厂收回,出售给来自肇州的高长城经营,转制为民营企业。高长城购买砖厂后,不断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产品供不应求且效益可观。
砖瓦厂领导人更迭表
(1985~2005年)
表2—54
(二)生产设备、规模
1985年砖厂共有职工158人,主要生产设备:推土机4台,搅拌机2台,减速机2台,制砖机2台,柴油机1台,制瓦机1台。
1997年改制时,制砖(瓦)设备和机械租赁给承包者。
2001年卖给个人后,共投入26万元对制砖机进行了改造,增加翻斗车1台,上料机1台,粉灰机、滚筛一套。生产能力由原来的每小时出坯1万块,提高到每小时出坯1.5万块。
(三)生产经营情况
1985年至1996年砖厂在农场指导下进行生产,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年初都由农场下达,生产的产品除满足农场建房所需外,销往周边农场。
1985年至1993年生产的产品主要是红砖和红瓦,生产红砖年产量在500~1 000万块之间。
其中1992年由于农场场直地区居民建房多,生产红砖年产量最高达1 032万块。
1994年停产一年,1995、1996年由于管理不善,经营效益不好,只生产红砖 100万块左右,红瓦没有生产。
1997年4月砖厂实行了租赁承包,承包期4年,农场只收租金,生产数量和产品品种都由经营者按市场需求决定,财务核算和监督仍由副业队会计负责。
1997年实行租赁经营后砖厂的财务由副业队会计兼管,但受经营体制限制,很多资料难以统计。2001年10月出售给个人经营后,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烧制内燃砖,产品质量大大提高,达到了国家标准,产品销往周边地区,供不应求。告别了原来“远看通红一片,近看七裂八瓣,装车五千卸车一万”的历史。
砖厂经营情况统计表
(1985~2005年)
表2—55
续表2—55
三、建三江乌苏里江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三江农垦乌苏里江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在农场原制材厂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85年以来,制材厂仍以加工木材和制作建房门窗满足农场基建用材所需。1997年1月 20日,农场将制材厂承包给孟宪柱,承包期为5年,仍以加工木材为主。2000年7月12日,农场将车队房屋租给该公司,用于兴办建三江农垦乌苏里江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停止了木材加工,开始生产蒸汽养生涵管,生产方式全部采用机械化生产,产品销往分局各农场,用于水利设施和城镇建设,经理孟宪柱。
2005年,公司为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从佳木斯租来挖沙船一艘,在东安办起沙场,在三队开了石场,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除钢材外,全部自给。
乌苏里江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拓宽市场的同时,还为社会安置下岗人员80多人。
四、建材厂
1997年11月,农场副场长李德忠、项目办主任闫晗结识了哈尔滨稻壳仿制红木材料厂的技术员李泽军。经考察了解后,11月农场成立了乌苏里江工艺建材厂,由项目办牵头,建筑公司扶助建材厂头期生产,农场任命建筑公司孙涛为厂长,李泽军为技术副厂长,厂址设在建筑公司院内。该企业性质为股份制,财务独立核算,生产资金由个人集资。生产的产品有活动稻壳房和家俱(仿古椅、茶几)。稻壳房销往建三江工商局、农场水稻小区和场直单位及个人,家具只销往哈尔滨工商局、建三江工商局和项目办各一套。
1998年 4月,由工作需要,孙涛调离建材厂,由原水泥厂朱乃文接任厂长,项目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王立辉为行政副厂长,李泽军为技术副厂长,厂址由原建筑公司院内迁到原汽车队院内,会计刘占荣。
1998年8月,王立辉调回项目办,由项目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于凤华接任副厂长。
1999年3月,于凤华调入十一队任书记。2001年1月建材厂解散。
五、大理石厂
农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5〕221号文件, 适应产业结构改革的需要,在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抓好粮食生产基础上,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联合兴办城镇工业,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安置待业青年。1985年4月1日,农场决定与山东省临沭县蛟龙镇合资兴办大理石场,并派曾凡武任厂长。
1985年4月 21日,农场派李维民与山东临沭县蛟龙镇代表高庆荣签署关于合资经营临沭县大理石厂的合同书。厂名为临沭县大理石厂,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即农场按60%投资,临沭方按40%出资。4月 22日,农场派曾凡武与蛟龙镇政府就双方达成协议进行了公证。
该厂生产只有半年,到1985年10月,因经营亏损而停产,人员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