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供水 供暖 第五节 供水 供暖
为了加强场部地区供暖和自来水的管理,1990年 4月,农场决定在原招待所两个锅炉房(3台锅炉共 12个吨位)和建筑公司管辖的场区自来水厂基础上,成立水暖站,副科级建制,财务单设,成立之初有员工28人,站长郭华、书记井福泉,副站长刘德玉。
一、供 热
水暖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场直地区的供水和供暖,承担全场水暖设备的安装与维修。随着农场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 集中供热面积的增加, 原来的供暖设备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1997年,农场在中学原锅炉房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增加一台佳市锅炉厂制造的 6吨热水锅炉,1998年将小学锅炉房进行扩建,购置一台6吨热水锅炉,报停了2台 4吨旧锅炉。2001年,农场将修造厂停用的一台双鸭山锅炉厂生产的4吨热水锅炉调入中学锅炉房。2005年9月,水暖站增加一台宝清锅炉厂生产的4吨热水锅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周边农场锅炉房卖给个人,2003年 8月,农场决定将原招待所锅炉房和修造厂锅炉房及其供热设备全部卖给个体经营户李德利,负责所辖区域的供暖,并更名为商城锅炉房,供热面积8 000平方米。从此水暖站管理的锅炉房由 3个减为2个,人员由原来的39人减至29人。
商城锅炉房为了降低成本,2003和2004年改用稻壳代替原煤,供热效果不减,降低了成本。2005年冬季采暖后期由于稻壳供应不足又改为以煤作燃料。
到2005年底,农场场部地区有小学、中学和商城锅炉房,有供热锅炉7台,共32个吨位。其中小学锅炉房为一台6吨位的锅炉和一台4吨锅炉,中学锅炉房有2台,分别是6吨位和 4吨位的锅炉,商城锅炉房有3台共12个吨位。
1997年以前,农场单位和个人(场级干部、老干部、小车班司机)的取暖费均以农场内部转账的形式结算。1997年10月以后,农场下发场办发〔1997〕29号文件《关于房屋集中供热有关规定的通知》,制定了收费办法。每平方米按30元收取,其中:副处级干部每平方米补贴15元、老干部每平方米20元、科级干部年补贴600元,其他人员年补贴500元,开始以货币形式收取取暖费。取暖费补贴一直到2005年。2005年10月,由于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经建三江工商物价局在农场召开听证会,农场取暖费由每平方米30元调到38元/平方米。
二、供 水
1988年4月以前,自来水厂归农场井队(又称水文队)管理。1988年4月,农场成立建筑安装公司兼并井队,自来水厂为其下设的一个班组。1990年3月,又并入新成立的水暖站。
1986年,农场扩建了100吨水塔和 156.96平方米的水泵房。随着农场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农场自来水管网也逐年递增,从1984年以前的6.9公里发展到2005年 32公里。从1996年起,农场投资对自来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将地下腐蚀严重的熟铁管更换成耐腐蚀的塑料管,彻底解决了因管网腐蚀跑冒滴漏的现象,到2005年,更新管道12公里。
1994年以前个人和单位的水费均由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年底以内部转账形式交水暖站,1994年以后开始入户收取水费。
2005年,水暖站拥有人员29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供水8人,司炉工14人,站长郭华,党支部书记王苏里,副站长崔金生,技术员杨北春。有2个锅炉房,4台锅炉,共20吨位,供暖面积5.8万平方米,加上个体经营户李德利的商城锅炉房供热面积2.3万平方米,全场总供热面积8.1万平方米。自来水机电井 3眼,100吨水塔、水罐各一座,日供水能力为400~2 300吨,年供水能力在10万立方米左右,固定资产净值276万元。
供水供暖资费标准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1990~2005年)
表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