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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自然保护区

第四节 自然保护区



                第四节 自然保护区
  一、挠力河自然保护区(八五九农场区域)
  挠力河自然保护区于2002年 2月被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在农场区域内面积3 903.2公顷,占整个保护区的2.43%。
  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宝清、富锦、饶河三县一市行政辖区内的建三江、红兴隆两个分局的11个农场境内。保护区总面积为 160 595.4公顷,属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在农场境内长8.15公里,宽4~6公里。
  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由森协、灌丛、草甸、沼泽和水生植被等 5个生态系统组成,有野生动物 593种,野生植物1 047种,其中:国家级珍稀濒危保护动物70种,植物10种,有5种水生植物被列入《中国濒危野生植物红皮书》。珍稀多样的野生动植物使挠力河自然保护区赢得了世界生物基因库的美誉。
  挠力河蜿蜒 596公里,由农场的东安镇注入乌苏里江。2004年秋农场在东安镇挠力河口处建挠力河自然保护区界碑一座,于2005年4月竣工。
  二、乌苏里江自然保护区
  2001年1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垦区成立了乌苏里江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范围:北纬44°30′00″~47°30′00″,东经134°11′00″~134°30′00″。保护区东邻抚远县海青乡,南部、东部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自然保护区相临,北部与前哨农场接壤,西部与二道河农场相连,东西长28.3公里,南北宽37.3公里,边界线总长160.25公里,分布在农场二十八队、三十队、三十三队、三十五队、三十七队、四十队,面积为39 668公顷。其中:耕地0.37万公顷,沼泽1.31万公顷。为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类型湿地保护区,保留了三江平原原始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周边和区内人文景观众多,区内有植物 1 000多种,其中国家保护濒危植物7种;各类鸟类167种,其中国家保护品种13种;兽类 27种,其中国家保护品种9种;鱼类43种。此外,还有许多昆虫、水生生物和浮游生物资源。
  该区的成立,使我国东北地区的珍稀濒危物种得以长期保存。对普及生态学知识,从事生态研究和监测,调节三江平原气候,特别是农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上级没有在保护区专设机构和人员,保护区的管理只能由农场环保科代管。从2001年起,农场环保科每年都联合公安等部门对保护区进行检查,对在保护区内私开乱垦者进行处罚。但由于环保科人员少,保护区面积大,管理难度很大,通过检查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私开乱垦保护区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