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政策研究 第六节 政策研究
一、机构沿革
1984年2月 24日,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需要,由农场场史办兼管政研工作,主任由场史办主任张士凡兼任。1985年9月2日,农场成立政研室,由何文学任政研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陈明德、唐慧英为干事。1985年至2002年 8月,政研室人员有较大变化,但机构一直没有变化。2002年 7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农场在业务、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上实行“五分开”,农场政研室与分公司企业发展部合署办公,政研室的职能除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划给企业发展部外,其他职能没有改变。
历届政研室领导人更迭表
(2005年)
表3—4
政研室主要工作是进行政策研究,并根据农场实际制定改革方案。从1996年起,负责起草农场与场直副业单位签订的合同。从1997年8月开始,管理农场与场直单位签订的合同。从1999年开始,按管局的规定起草、管理农场与家庭农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1999年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施行之后,农场与内外经济活动均签订合同,政研室负责与内外合同的起草工作,2001年以前由司法科对合同进行把关,2001年后,农场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把关。
二、工副业单位转变经营机制
从1985年起,农场年初对场直工副业单位下达各项经济指标,年初由农场主管财务的领导和计划财务部门对工副业单位经济指标进行测算,由工副业单位的领导与农场签订合同,明确经济指标,这种管理方式一直延续到1996年。从1996年起,农场对场直工副业单位开始实行委托经营、承包、租赁、转让、转卖等经营方式,政研室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农场工副业企业经过10年的改革,最终退出国有,实行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