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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税

第二节 地税



                 第二节 地  税
  一、机构沿革
  1994年9月 15日,原饶河县税务局八五九税务分局分为国税分局和地税分局,分立后的八五九地税务局,隶属于饶河县地税局,分局局长刘金宝,编制 2人,所收税款全部上交饶河县地方财政。2001年付庆民任税务分局局长,编制2人。
  二、税收
  1994年以前八五九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包含地税和国税征收的税种。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虽然税种减少了一些,但税收额应每年都在50万~80万元。
               历年实际上缴的税款统计表
                 (1985~2005年)
  表3—29                              单位:万元



  
  三、办公场所和装备
  1985年至1989年八五九税务分局与农场机关在同一处办公,农场新办公楼建成后,随之迁入新楼,1989年冬迁到小白楼,1994年税务分局分成地税和国税后,仍在小白楼内办公。1998年10月迁到建行楼内,2000年9月迁到项目住宅楼一楼由县局出资购买的125平方米的办公室。地税局在2000年前没有车辆,2001年配备了一辆北京吉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