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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

第四节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



               第四节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
  1995年,农场成立农业风险互助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计财科,由计财科副科长朱晓霞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后的农业风险互助办公室业务上受分局农业风险办公室的指导,行政受农场领导,对全场农作物灾情进行上报和理赔。从 1997年起农业风险互助工作设专人负责,编制1人,主任石寿庆。
  2005年1月 11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唯一一家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垦区成立,4月 18日,农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理事会,理事长由分公司总经理刘相增兼任,全面负责农场农业保险工作,分管的副总经理为副理事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农场农业保险工作。同时建立了保险社及基层单位保险分社的机构。农场农业保险理事会办公室设在保险社,主任石寿庆,工作人员张军。
  开办的险种有农业保险、商业保险两大类。农业保险的险种有五大作物 (小麦、大麦、大豆、玉米、水稻)旱灾、涝灾、雹灾、霜冻、病虫害等灾害。
  商业保险有企业财产保险、汽车保险、农用机动车保险、农业机械保险、城镇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中小学生平安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