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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计划

第二节 物资计划



                 第二节 物资计划
  1985至1993年期间,农场物资科根据各单位当年的生产规模和各类物资的消耗定额,并参照前 3年的平均消耗水平、上年库存、当年修旧利废情况制定物资计划。物资计划每年底上报,由生产队提出主要物资需求数量,物资科汇总制定全场的物资计划,报农场场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上报管理局物资部门。
  1993年以来,开始实施国家统一采购,特别是大宗生产资料,必须按计划上报,统一由上级部门采购。1994年,物资(除化肥、油料外)进入市场,一般的生产资料都可以到市场购买。1997年,全面放开后,职工群众从市场上可以购买到所需物资,有的直接到物资部门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