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政 第二节 民 政
1993年12月 5日,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农垦系统设置民政机构的精神,农场成立民政局和残疾人联合会,机构名称为黑龙江省农垦八五九民政局和黑龙江省农垦八五九残疾人联合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与农场司法科、信访办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司法科。
1997年 1月,民政局从司法科中分出单设,局长李忠侠,助理员秦泗莲,1998年,助理员变更为李丽芳。1998年12月,李忠侠内部退休,梁军任局长。民政局编制一直为 2人,李丽芳调分局民政局后,当时由于农场机构改革,一直没有增设人员,直到2000年 6月才增设一名助理员,2001年8月又变更为吴华。2004年4月,前锋农场婚姻登记工作,并入八五九民政局管理。
八五九民政局工作职责:负责农场的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管理,义务兵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扶贫,地名管理,区划勘界,社区服务,收容谴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会团体登记工作。
一、婚姻登记
农场的婚姻登记工作在1988年以前一直由公安分局户籍部门兼管。1988年成立了司法科后,此项工作由司法科负责。1993年成立了民政局,婚姻登记职能划到民政局,由民政局助理员负责此项工作。
婚姻登记情况统计表
(1994~2005年)
表4—21 单位:对
二、灾民安置
1998年农场接受了来自肇源农场灾民28户89人,富裕牧场16户 61人,共44户150人,分别安置到16个生产队。农场对安置灾民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安置灾民单位把此项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农场积极地为各单位在安置灾民上出台政策,按上级规定发齐生活补助费、学生补贴和住房补贴款,农场还在灾民的生产、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解决了1998年冬季取暖费,免收了灾民子女1998~1999年的学费,1999年农场给灾民每户60亩地,免收利费,用于抗灾自救。
灾民安置情况统计表
(1998年)
表4—22
三、优抚安置
拥军拥属工作2002年以前一直由农场武装部负责,每逢建军节和春节,武装部会同民政局、工会分别对东安边防和军烈属进行慰问,送去农场党委的关怀。农场为建立军地关系,免费为东安边防安装了程控电话,2002年为部队免费修了养渔池,2003年春节前为东安边防哨所安装了闭路电视。
义务兵优待金是农场从1993年为使义务兵安心在部队服役,报效祖国,出台的一项优待政策。义务兵优待金征集和发放都由民政局负责,征集标准和范围是:凡在农场境内居住的,每年每户收取10元优待金,由各单位收齐后交民政局。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是在义务兵服役期满转业后到民政局一次性领取的,但在服兵役期间父母生活确有困难,经本人同意也可提前支取。从2005年起民政部门发放的优待金停止,只有农场发放的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4 500元。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1995~2005年)
表4—23
四、殡葬管理
2001年前,农场殡葬除特殊情况采取火化外,一直采取土葬。2002年 9月分局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施行火化,并在大板山建立公墓,占地4万平方米。2002年11月100平方米的骨灰存放厅建成投入使用。2003年 7月建成告别厅。2003年以前,在农场医院因医治无效去世的病人,都多数停放在室外太平间,且设备简陋,冬季寒冷。2003年10月,个体经营户韦少权自筹资金在农场职业高中楼东北建成了殡议服务站,提供停尸、守灵、殡仪等服务。
五、社会福利
1998年以前社会福利募捐是由建三江民政局来农场发行,一般采取室外公开销售。1999年以后农场民政局按上级下达的年度福利彩票发行任务分配给各单位,1999~2005年发行福利彩票金额为131 000元,捐款96 758.65元。
福利彩票发行和捐款情况统计表
(1999~2005年)
表4—24 单位:元
六、最低生活保障
1998年农场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对农场属地内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居民申请公开、调查核实公开、保障金公开,并由居民委和各单位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所在单位的群众监管,并做到公平、公正、平等、民主。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平均每个家庭成员月收入不足100~120元之间,可以申报。
1998年起,农场有83户203人实行了最低保障制度,年发放8.5万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企业产权的变更,部分职工下岗,收入偏低,进入最低生活保障线内,到2005年底,农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83万元,受益户数1 498户,3 534人。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统计表
(1998~2005年)
表4—25
1998年,农场举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首发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