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重大案件
第九节 重大案件
第九节 重大案件
一、“1988.11.23”刘仁贤强奸杀人案
1988年11月 23日,场部修路队家属区,发生强奸杀人案。被害人于亚杰当场死亡,8岁的儿子徐庆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案件是农场史上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农场公安分局在农垦总局和建三江分局二级公安机关派员协助下,紧紧依靠群众,并获取了大量的人证与物证。副业队职工乔桂玲、肉禽加工厂职工龚雅玲,为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仅发案 2个多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刘仁贤捕获。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罪犯供认了杀害于亚杰母子的犯罪事实。
罪犯与被害人原来就相识,关系也不错。罪犯从山东返回农场办事,住在招待所,因与被害人熟悉,便几次去她家玩。当天恰遇被害人的丈夫不在家,便想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不从,双方发生厮打。罪犯恼羞成怒,把被害人掐昏。双方厮打中惊醒了 8岁的孩子,罪犯到厨房拿菜刀将其砍成重伤后,见被害人又苏醒过来,便用菜刀又连砍几刀,将她杀死。为了掩盖杀人痕迹,他到外边抱一抱豆秸,倒上豆油,慌忙中错倒了酱油,点着火后逃回招待所。一年以后,罪犯被押回农场执行枪决。
二、“1990.11.14”许正道、许正春杀人案
1990年11月14日,晚20时许,农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许正春杀死妻子和岳母后,畏罪潜逃。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兵分二路,一路人员迅速与新建派出所会合,赶赴现场,控制追捕罪犯,保护现场,调查走访;另一路分为两组,在场部巡逻盘查来往车辆,并设伏堵住通往三分场的路,防止罪犯外逃。办案人员经过现场勘查与分析,认为从作案工具,被害人伤口等情况,许正春一人极难完成,应为二人合伙作案更为合理。经过侦察,在发案的第二天下午16点多,找到服安眠药后已处于昏迷状态的许正春,急送医院抢救脱险后,他全部供认所犯罪行。当天晚上,经过充分准备,公安分局加强了审讯力量,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许正道的思想防线,被彻底摧垮,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许正春因与妻子离婚后,想要 3岁的儿子,女方坚决不同意。协商不成,致使矛盾激化,于是与弟弟合谋共同作案。到现场后许正春与妻子双方又吵骂起来,岳母站在女儿一边助战。当双方正在争吵时,许正道从后动手,用木棒将嫂子打倒,同时许正春也操起斧子砍倒岳母,随后,用斧子、菜刀等工具又分别将被害人杀死。作案后二人订立攻守同盟,许正道抱孩子回家报案,公安分局肯定不会怀疑他,以后孩子由他来抚养。许正春想服药自杀,死无对证。天网恢恢,兄弟二人都落入法网,双双被判死刑。
三、“1992.08.25”孙文宝杀人案
1992年8月25日,7时许,农场公安分局接到十队报案,该队养牛户曲殿才20岁的女儿曲敏,前一天下午15点多钟,骑自行车去十二队商店买东西,一夜未归,经询问,她并未去过商店,怀疑已经被害,要求公安分局派人调查。经专案组组织群众搜寻,在新河桥西岸护堤松树林内找到了被害人的尸体。经法医尸检,发现颈部有多处掐痕,心肺有点状出血点,头部和双眼有打击伤痕,类似螺丝刀所致,系被强奸后窒息死亡。
调查中发现,16岁的孙文宝,下午15点到18点半,始终在案发地点百米左右的附近钓鱼,如果是他人作案,孙应该看到或听到呼救声。为此孙的疑点较大,调查发现,孙的衣裤回家时沾有泥水,并且都已洗刷,把孙的鞋子与现场足迹对比尺码,花纹完全一致。另调查发现16点钟左右,孙并没有在水沟边钓鱼。为此把他列为 1号嫌疑对象,把其传唤到公安分局后精神紧张,表现反常。专案组经过对孙实行突审,打垮他的侥幸心理,经交待政策,晓以利害,审讯不到20分钟,孙文宝就交代了强奸、杀死曲敏详细经过。破案只用了不到15个小时。
四、“1995.1.24”王大军特大杀人案
1995年1月24日,中午 12时,场部居民刘志林报告,住在车队家属区的六弟刘宝林家发生凶杀案,五弟、六弟两家 5口人,被杀死家中。经现场勘察,刘宝林(老六)的妻子,被害人张秀艳25岁,女儿刘沙沙2岁半;刘庆林(老五)的妻子,夏志云23岁,大女儿小闹钟2岁半,小女儿刘小儿 1岁半;现场惨不忍睹。墙上用笔写有“三叔一家是好人,天边一定杀死老五、老六,小孤儿王大军”等凌乱字迹。由于报案时间晚,致使犯罪嫌疑人已于早上 5点多钟,乘公共客车逃离农场。接到报案,汽车已经过了富锦市,王大军早已不知去向。刘庆林、刘宝林弟兄二人,均属于有业不就,偷摸拐骗,经常流窜在外,接触关系非常复杂,给侦破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经过现场勘察和走访群众,确定凶手为双鸭山市的王大军。
21岁的王大军原系富锦市二龙山大永善村人,随母改嫁到双鸭山市后,有业不就,到处闲逛,与“二刘”是同一路人。因为刘家也是大永善人,看王是个孤儿,所以平时对其有些照顾,关系处得还算好。此次,王到农场来住在老六家已经半个来月。发案当晚,老五、老六媳妇都在邻居家打麻将,晚 20时以后,王先后过去4趟,先把张秀艳从麻将桌叫回杀死后,又把刘沙沙抱回杀死,最后叫的夏志云也被杀死。另外两个小女孩是在去邻居家叫回被害人之前,被掐死后放在炕上用被盖上的。王逐个杀死 5条无辜生命的原因,一是,王曾与托儿所某女通奸,老五、老六媳妇发现后,对其进行归劝,致使王怀恨在心;二是,王与刘庆林(老五)曾在公共汽车上扒窃赃款 3万多元,讲好对半分,事后刘没有给王,种下了祸根。此次本想杀死刘老五和老六,因找不到机会,才下手杀死了他们的妻子和女儿。案件发生后,公安分局除组织警力勘查现场,调查访问外,另派出二批民警分别到建三江、大永善、二龙山、富锦、福利、佳木斯和双鸭山追捕王大军。同时,请求上级下发缉查通报。2月2日下午15时30分,王大军服敌敌畏自杀,死于双鸭山市安帮乡长胜村附近道边。经公安分局派人核准后,这起特大杀人案才告终结。
五、“1997.8.7”毒品罂粟种植案
1997年8月7日,农场公安分局接到线索情报,在二十四队南树林中,有人私种毒品罂粟。案情重大,公安分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研究,并布置专人先行侦察详细地点、方位等情况。经过周密准备,于 8日晚,刑警队全体和分局部分民警共32人,秘密围攻,直奔罂粟种植小树林。过二十四队不远,路不通,只能步行。天亮前,公安干警将毒品罂粟种植人的住地围住,一举摧毁建场以来最大的私种罂粟地。罂粟种植地位于二十一队通往二十四队东西田间路尽头,向东南二公里半的一片杂木林内,共有五块新开荒地种植罂粟,总面积5.49亩,共种植罂粟苗15 192株,被当场全部消除并销毁。当场捕获正在罂粟地收割大烟的七台河市人吴殿生。根据现场搜查到的小学生算术本,顺藤追查将嫌疑人杨万祥抓获。通过对杨家的搜查,缴获大烟土245克,罂粟籽400克,大烟刀2把,烟浆盒3个。七台河市无户口人员吴海涛案发前已经逃跑。妄图以种大烟谋取暴利的吴殿生、杨万祥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