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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典型案例

第三节 典型案例



                 第三节 典型案例
  原十二队队长、会计和保管员合伙贪污案
  1994年,十二队队长、会议和粮食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合伙贪污达 7万元,其中队长贪污37 300元,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同时判处有期徒刑5年;会计贪污1万元,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粮食保管员贪污 5 000元,免去粮食保管员职务。农场和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为反面典型,在农场召开了对违纪人员的公开处理大会,对全场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