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判工作 第二节 审判工作
八五九人民法庭建立之初只是负责农场辖区内包括婚烟、债务、赔偿、赡养、抚养、土地、房屋、相邻关系等一般性民事案件和简单的刑事案件,并组织和指导农场各基层单位调解委员会的工作。20世纪80年代初为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法庭不再审判刑事案件,只审理民事和标的较小的经济案件。进入90年代农场各类民事案件数量上升,1994年后都在 100件以上。从1995年开始八五九人民法庭协助农场的清欠工作。2001年以前八五九人民法庭可自行立案编制案号,从2002年起实行由建三江农垦法院统一立案给案号,由各基层人民法庭自行审理。
八五九人民法庭受结案情况统计表
(1977~2005年)
表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