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两庭建设
第三节 两庭建设
第三节 两庭建设
八五九农场人民法庭建庭时办公场所不足50平方米,办案交通工具只有一台三轮摩托车,到20世纪90年代初办公场所迁到农场招待所,并配备了一辆北京吉普车,办公场所达 100平方米。1990年5月,法庭第一次使用公判庭,到1997年3月,审判庭达到60平方米,并且有小车库和器械库。2001年8月,农垦中级人民法院为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拨给八五九人民法庭 10万元用于基层法庭建设,农场将市场附近的小白楼二楼面积 580平方米给法庭,经修缮设有大小审判厅,有专门的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器械库、车库;审判人员按工作分工都有专门的办公室,法庭建设达到了农垦中级法庭要求的标准。2002年八五九人民法庭被农垦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八五九人民法庭为规范化、标准化达标法庭。2004年 9月,由于小白楼动迁,法庭迁至幼儿园内原信用社营业厅内进行临时办公,后由于幼儿园整体维修,迁至国税局一楼。2005年10月,农场将幼儿园大楼东侧650平方米经维修作为法庭的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