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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组织

第二节 民兵组织



                 第二节 民兵组织
  1984年,农场编制一个基干民兵营,基干民兵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由各普通民兵连抽调而组成。1984年至1987年,农场基干民兵410人,编为4个步兵连,一个机炮连。1988年至1997年,基干民兵营436人,编为3个步兵连,一个机炮连,一个快速应急分队42人。1998~2005年,基干民兵380人,编为两个步兵连,一个机炮连,一个40人组成的快速应急分队。
  根据上级精神,快速应急小分队本着平战结合、着眼应急、反应快速的原则,组建于1988年。人员由场直部分单位的基干民兵组成。主要任务是:配合部队或单独执行防敌偷袭,坚守重点地域等应急作战任务;协助边防部队、武警部队巡逻执勤,执行边境政策,加强边境管理;配合边防部队和公安部门堵截追捕内潜外逃分子,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和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普通民兵编制总体依照企业行政设置进行编制,凡年龄在18至45周岁间的适龄男青年,均按户口所在单位参加普通民兵,全场编制54个普通民兵连。2000年民兵组织整顿后,调整为35个普通民兵连。1984年以来,普通民兵连的连长、指导员,一般由各单位行政主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