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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工作

第四节 妇女工作



                 第四节 妇女工作
  农场女职工工作,由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女工委接受同级工会和上级工会女工委的双重领导和业务指导。1989年以前,名称为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后改为女职工委员会,简称女工委。各基层企事业单位,也相应地按行政建制设立女职工委员会。
  1985年以来,农场女工工作主要围绕着“双学双比”(学科技、学文化,比成绩、比贡献)、“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为主线,组织女职工广泛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使广大女职工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女职工参与改革,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女职工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农场各级女工委员会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发展养殖业、发展庭院经济、发展第三产业,涌现出一批像种稻能手二十三队女职工康振玉,二队养牛状元陈桂花,烧饼女老板胡乃斌等,靠勤劳致富的妇女典型。
  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中,涌现出了省级学雷锋先进集体医院护士班;国家级优秀教师侯雅范,省级优秀教师杨秀花、潘丽美、于桂燕;省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罗燕;总局劳动模范康振玉等,一大批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女工代表,为全场广大女职工树立了榜样。
  在经常性的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农场女工委组织广大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文艺表演、知识竞赛、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答题竞赛等方式,使广大女工更多的了解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女工的合法利益。
  农场女工委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使广大妇女了解、掌握女性生理卫生知识、妇科常见病的预防及治疗和自我保健知识。与计划生育办联合,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全场育龄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使女工们有病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及时的治疗,保障了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开展了“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提高妇女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增强了妇女们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有组织地开展了“亿万妇女健身”的广场健身活动,早晨练习太极拳、太极剑,做“回春医疗保健操”,晚上教健身操、跳交谊舞、扭秧歌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提高了广大妇女的身体素质。
  农场女工委组织为贫困姐妹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每年捐款、捐物数次,为贫困姐妹解决部分困难。开展“救助万名春蕾女童”活动,使那些生活困难、濒临辍学的女童能继续完成学业。
  农场女工委组织三八节、母亲节、护士节等妇女节日的庆祝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妇女、尊重母亲、敬仰母亲、热爱母亲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