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科技待遇与职称评定 第五节 科技待遇与职称评定
一、专业技术职称
1988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农场展开。农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科,负责全场除教育、卫生系列以外系列的员级评审工作和教育、卫生系列高、中、初级,其他系列助级以上的申请推荐工作。1988年和1989年两年共评审各级各类职称878人次。
1991年6月,农场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职称办,隶属农场组织(人事)部,负责全场每年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1998年,农场在事业单位开展了职称评聘分开工作。
2001年,职称评聘分开在农场企、事业单位中全面展开。农场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及各系列职称的分布情况按系列进行岗位数额比例控制,核定为三种类型:一是技术密集型系列:教育、卫生结构比例为:高级 15%、中级45%、初级40%。二是非密集型系列:农业、畜牧、财会、建筑、交通、电力、工业、政工岗位结构比例为:高级10%、中级 30%、初级60%。三是其他非密集型系列:农机、水产、林业、统计、经济、水利、新闻、广电、粮食、档案岗位结构比例为:中级30%、初级70%。对在改革中内部退养(男55岁、女50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过渡岗,经农场批准,对单位引进的急短缺人才设“过渡岗”不占指数。此次评聘分开工作,全场共聘任专业技术人员617人,其中高级29人、中级213人、初级 375人。共低聘、待聘、辞聘246人,其中:低聘8人、待聘27人、辞聘 211人。各单位主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书,聘期为3年,从签订聘书之日起按照受聘职称兑现工资待遇。
截至2005年,全场在岗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有36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有 179人,助级技术职称人员有22人,员级技术职称人员有143人,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为380人。
职称晋升情况统计表
(1988~2005年)
表5—1
以考代评系列晋升职称情况统计表
(1990~2005年)
表5—2
续表5—2
二、科技人员待遇
1985年1月,根据黑发〔1984〕46号文件和建局党发〔1984〕72号文件,农场对337名大中专毕业生和科技人员落实了科技津贴(但对其中已分离、现已不在岗的人员一律不予享受津贴)。
1993年3月,根据建垦局〔1991〕2号文件《关于落实科技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农场制定了场发〔1993〕18号文件,落实科技待遇人员 1 212人。对已离退休34人和调出场外人员76人进行了理顺。
1995年11月,农场根据场办发〔1996〕25文件对符合享受科技津贴条件的 198人进行审批。其中有46人享受“固二浮一”工资待遇。
1996年7月,根据建垦局发〔1995〕16号文件,农场制定场党办发〔1996〕7号文件,批准在农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单位执行新的科技人员岗位津贴标准, 这次共审批313人。
1996年11月,根据场办〔1996〕13号文件,在实行新的岗位津贴的同时,对已达到“固二浮一”工资待遇的133名科技人员进行落实。
1996年11月,根据建垦局发〔1995〕16号文件,对全场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科技津贴进行调整,新的岗位津贴按学历或职称和工龄的不同档次来确定,改变了过去以工资形式发放的办法,科技固定未作冲销,这次共审批563人,从1996年1月执行。
1997年 1月,根据黑垦局办发〔1996〕69号文件,对农场企业科技人员实行新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