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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成人教育

第五节 成人教育



                 第五节 成人教育
  农场的成人教育,主要由引进办学、外送代培、函授进修、自学考试、扫盲教育、职工培训等几个部分组成。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伴随着“文凭热”的升温,以学历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曾一度受到广泛的关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完善,成人教育工作也转向直接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培训,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经营形式的改换,企业经济效益的下滑,成人教育经费的落实与使用等诸方面的综合因素,使成人教育工作逐步走入进退维谷,举步维艰的局面。
  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01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法条例》;农垦总局也于2002年 9月,下发了黑龙江垦区实施《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细则;但成人教育工作的僵持局面,并没能从根本上得以改善,其主要症结在于培训的形式不能很好的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相适应;培训的内容不能很好的与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层次不同的实际问题有机的结合;培训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很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明显显现;职工群众参加培训和企业举办培训的积极性均不高等。从90年代中期开始,成人教育工作一直处于低谷。
  一、引进办学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学历资质成为干部任用的一条标准。农场各级干部中,要求学习深造,取得相应文凭的人越来越多。为了提高各级干部的文化水平,减少离职脱产学习的人数,降低培训费用。农场采取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办学的形式,以半脱产、函授等形式,培训在职干部及工作人员。
  1985年,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在农场设立半脱产三年制汉语言文学专科班,有100多人参加了学习,其中多数为机关干部、基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到1988年仅有 20人学完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资格。
  1984开始,与中央农业广播学校联合办学,以农场职业高中为基地,成立了黑龙江垦区农业广播学校八五九分校。既招收职业高中的在校学生,也招收在职干部、工人,当年招收农学专业学员40人。1985年,开设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淡水养鱼3个专业,招收学员435人;1987年,开设财务会计、农学、林学3个专业,招收学员120人;1992年,开设财务会计、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两个专业,招收学员78人。此后,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由于生源短缺,停止招生。
  从1989年开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相继在农场开设了财务会计、农学、畜牧兽医、水稻等专业函授专科班,除财务会计专业面向全场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统计人员外,其他所设专业主要面向农业生产一线,为生产一线培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截止2001年,水稻专业函授大专班66名学员毕业,八一农垦大学成为校企联合办学时间最长,为农场培养基层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最多的院校。
  为了培养在职管理人员,农场还以联合办学的形式与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农垦总局党校,开设了经济管理专业本、专科班、法律专业本科班等函授班,为农场培养了大批的中、基层行政管理人员。
  二、外送代培
  为培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农场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每年都以不等的数量选拔一批素质、能力较好的年轻干部,外送到各大专院校学习深造,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农场承担。从1986年起,这种由农场外送代培的形式改为半费,即农场承担一半学费,代培人员个人负担一半学费。到80年代末,这种外送代培的形式,多由个人联系学校,所在单位同意,农场批准,学习费用也全部由个人承担。
  初时的这种外送代培,代培人员保留职务,培训学习期间,工资正常发放,每天还给予伙食补贴。后来随着要求参加这种形式学习的人数的增多,农场取消了往返路费、伙食补贴、书费、杂费、住宿费等的报销,并逐步开始取消了原来的带薪培训。由于从这一时期开始,农场采取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办学的形式,场内办学,外送代培随之减少。
  三、函授进修
  函授进修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直至2005年,一直是干部、教师,获得相应学历,取得相应资质的一种途径。在职的干部、教师、医务人员中,绝大多数都参加过这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这种通函授进行相关培训的方式,都是由大中专院校组织,利用院校寒、暑假期间的时间,组织学员进行培训学习。经过两三年时间的学习,通过院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通过成人高考,即可取得相应的专、本科毕业证书。
  四、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黑龙江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是从1983年开始的。农场从1984年开始,陆续有部分人员,报名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由教育科负责。考试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延续至今。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每年不等,报名专业也不尽相同。报名人员中,只有少数通过了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人员长达十多年,仍未能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人员中,以公安、财会、教师等人员居多。
  五、扫盲教育
  1988年2月5日,国务院颁发了《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新一轮的扫盲工作开始在全国陆续铺开。根据上级的部署,扫盲工作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农场初步开始开展,农场配备了专职人员,也进行了相关动员,但由于经济改革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冲击,加之基层领导干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使扫盲工作开展的阻力很大,绝大多数基层单位对此项工作,采取应付、敷衍的态度。
  1993年2月 2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了90年代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转道上来。《纲要》明确提出到2000年前,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1993年8月1日,国务院重新颁布了修改后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从此开始,扫盲工作从形式上得到相应的重视,农场成立了扫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制定了政策,提出了要求,各单位又对15~45周岁青壮年文盲,进行了重新登记。虽然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扫盲工作的被动局面。
  重新登记后的青壮年文盲人数为 135人,为了使这部分人员尽快脱盲,只有少部分基层单位,相对认真地做了一定的工作,组织了扫盲学习,办了一段时间的扫盲补习班。
  1994年末,分局教育局对农场的扫盲工作进行验收, 135名青壮年文盲除自然原因减少18人外,其余 117人全部通过验收。虽然扫盲工作通过了上级部门的验收,但这其中的很多具体工作,却似是而非,使得此项工作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大相径庭。
  1995年以后,农场扫盲工作进入巩固提高阶段,但实际没有开展此工作,巩固提高实际上也就无从谈起。
  六、职工培训
  以岗位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培训,是每年冬闲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时期的职工培训工作,在沿用传统的技术培训的基础上,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依托。每年冬季农场各业务部门都要就相关业务,对基层业务干部、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1995年以后,随着“科技之冬”培训的开展,随着机关职能逐步转变,这种集中培训的方式,转变为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对引导职工群众提高科技兴农意识,提高科学种田水平,推动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起到了相应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营方式转变速度的加快,科技普及途径的增多,这种从内容到形式上都较为初级的培训,已很难与职工群众迫切的、不同程度的需要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