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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

第二节 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



             第二节 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
                  葛 柏 林
  葛柏林,1947年9月出生,浙江诸暨人,高中文化。1968年7月,由佳木斯市下乡到农场,1977年入党。历任兵团二十三团八连农工、班长、排长,十连统计员,前卫农场十队副队长,八五九农场十队队长、党支部书记,三分场场长等职。
  1985年 3月,在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鼓舞下,身为农场三分场场长的葛柏林,果断向农场请求辞去分场场长职务,停薪留职去兴办家庭农场。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已兴办起拥有耕地7 000亩,林地2 000亩,湿地1 000亩,大型农业机械10台,各种农具40台套,年生产粮豆 1 500吨,基础设施完备,员工活动场所齐全的现代化生态型家庭农场。 20年中,累计为国家生产粮豆2万余吨,向农场交纳利费260万元。先后被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三团和农场党委通令嘉奖6次,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农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1980年被管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6年被分局授予劳动模范,1983、1995年两次被农垦总局授予劳动模范,1997年被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2003年12月授予全国农垦系统唯一的“全国十大种粮标兵”荣誉称号,并获得由农业部奖励的天津产“724”胶轮拖拉机一台。
                  穆 文 亮
  穆文亮,1954年 5月出生,山东平度人,大专文化,助理农艺师。1971年参加工作,1992年入党。历任一队车长、机务技术员、机务副队长、农业副队长、队长。2004年任八五九分公司第一管理区主任。
  任队长期间,他时刻关心群众,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带领职工勤劳致富奔小康上。1991年,一队率先在全场开发水田 3 500亩,当年盈利100万元,亩盈300元。旱田与水田的鲜明对比,增强了职工发展水田的信心,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全队水田面积已达 1.2万亩,占全队总耕地面积的70%。使粮豆增产1 500吨,职工增收 200万元。他大力扶持职工群众发展畜牧业和庭院经济,使本队生活困难的贫困户走上了致富道路。到2005年全队年产值达 1 200万元,利润600万元,人均收入超万元。
  2001年,穆文亮患结肠癌,每年化疗两次。病魔将他折磨的心力交瘁,但在机车轰鸣的田间,在堆满粮食的晒场,在环境整洁的家属区,以及在贫困职工的家中都有他的身影。他连续10年被农场评为先进个人,1993、1994、1996年被评为分局劳动模范,1995年被评为农垦总局劳动模范,2003年被农垦总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他关心群众、心系百姓,被职工群众誉为“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杜 中 行
  杜中行,1936年3月出生,1954年8月入伍,中专学历,江苏省江阳县人。1954年 8月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地面炮兵学校学习,后任见习排长。1958年转业来垦区,历任水产公司轮机手,十七队机务工人,电工、电焊工、车工、机修班长、技术员,孵化厂厂长,乳品厂厂长,水暖站副站长。1986年4月28日被授予省劳动模范。1996年1月退休。
  在任十七队电工期间,先后为生产队设计制造10台输入机,一台喂入机,他设计的拌药机是全场首列,并在全场推广。1984年以后,农场兴建了奶粉厂、养鸡厂、屠宰厂,在三厂建设中,他积极献言献策,为农场节省建设资金6.8万元。1984年7月,调入孵化厂后,他用自己所学的机械制图、建筑学、水暖安装等专业知识应用于建设中,并吃住在厂,直到成功地孵化出农场第一批鸡雉。在屠宰厂的建设中,他担任总指挥,亲自构思厂房布局,设计工艺流程,绘制机械图纸,调试电器设备,并和修造厂的技术人员一道进行设计安装,仅用 200天时间就建成了一座日处理毛鸡 1万只的大型屠宰厂,实现当年施工当年投产,产品经省对外贸易公司鉴定,全部符合国家出口标准,当年出口日本、德国等国家25吨,销往垦区内外60多吨。
                 侯 雅 范
  侯雅范,女,中共党员,1968年,从哈尔滨市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六师二十三团,把自己的青春无悔地奉献给了北大荒的教育事业。她热爱教育事业。她努力完善自我,刻苦钻研业务,把关爱与尊重视为教育成功的起点。以渊博的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赢得了学生们的爱戴,也赢得了广大教师的尊重,以及父老乡亲们的信任。1989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991年4月,返城。
                  潘 立 美
  潘立美,女,中共党员,1953年4月出生于山东省胶县。1971年7月,参加教育工作。1977年,调入八五九农场四分场小学,1981年,调入场直小学任教,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从教30多年来,她兢兢业业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自制教具、模型和实验用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做好学生的思想转变工作,注重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多次被评为农场优秀教师,1983年和1989年,两次被评为分局级优秀教师,1993年9月,被评为省优秀教师。
                  杨 秀 花
  杨秀花,女,1961年出生于黑龙江省饶河县,1979年 3月,参加教育工作,任农场中学教师。从参加工作起就一直担任毕业年级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教学成绩优秀,多次被评为农场优秀教师。1985年9月,被评为省优秀教师。1990年3月,调往江西省南丰县第二中学任教。
                   罗  燕
  罗燕,女,1963年2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出生于黑龙江省饶河县。1982年9月,参加教育工作,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从教后,长期兼任中学语文教研组组长,致力于“快速作文”教学方法的研究。她的事迹被拍摄成专题片《寻找太阳》。《农垦日报》分别于1994年4月 30日和1995年4月 10日,以《新绿吐露的朝气》和《罗燕和她的教学法》为题,对她的事迹进行了报导。1995年9月,被授予省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被评为省教学能手,并被收入当年的《黑龙江省教育年鉴》。1997年9月10日,被授予农垦总局中小学教师园丁奖。1999年 12月,被评为省中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并获得分局“中学语文学科带头人”称号。1997年9月 10日,当选为饶河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02年9月20日,当选为饶河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3年8月,调往浙江省嘉善第二高级中学任教。
                 于 桂 艳
  于桂艳,女,中共党员,原籍山东省陵县。1967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安达县。1989年8月,参加教育工作。1998年9月任农场学校小学部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她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关心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与教育科研工作,努力探索、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把游戏、娱乐引入课堂,创设出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2001年,荣获省优秀教师称号。2004年,获得省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