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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与土壤

第三节 土地与土壤


一、土地
  我场总控制土地面积1,331,893.4亩,其中耕地536,180.98亩,林地232,332.48亩(其中人造林41,299亩),草地250,769.19亩 (其中有60—70%作为耕地规划),沼泽地239,948.14亩,水面积 23,427.25亩,渠道17,980.63亩,道路13,769.13亩,居民地12,470亩,其它用地100551.07亩。
  二、土壤  我场土壤可分为白浆土、棕壤、草甸土、沼泽土、泛滥地等五类。白浆土为我场主要土壤类型,占总面积的56.6%,分布于漫岗和平地,自然肥力比较高,黑土层在16—22厘米,含有机质4— 7%,含氮量在0.26—0.97%,虽有白浆层障碍,渗水性差,但在降水正常年份,水、肥、气热比较协调,适于作物生长;棕壤占 8%,多分布于山林地,土层较薄,肥力低,除了适宜造林外,山间隙地适宜杂草生长;草甸土占1.6%,多分布于丘陵漫岗坡角,土质肥沃,一般黑土层在30厘米以上,这类土壤多数已开垦;沼泽土占4.4%,泛滥地占29.4%,分布在河沿地和水泡,暂时不能开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