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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况

第二节 概况


1969年9月,廿四团将家属(非职工)组成大集体,从事生产劳动。人均2亩地,主要种植蔬菜或其它作物,农忙时为连队干临时工。当年,全团21个单位均成立家属排。
  随着团规模的扩大,家属排逐步增加,1971年发展为41个。
  1978年至1979年,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农场职工骤减,部分青年家属工被农场录用为顶岗临时工(尔后,大部分转为固定工),除场直家属大队外,其余各生产队家属排,皆名存实亡。此间,家属均在农忙时为生产队千临时工,农闲时被辞退。
  1981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农场为加强对集体经济的领导,成立大集体办公室。各分场成立家属大队,场直家属队改为家属大队,生产队均成立家属队。人均5亩地,主要种植玉米、大豆、葵花、蔬菜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2年,农场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集体经济开始由单一经营 (种植业)向多种经营发展(养殖业、加工业等)。本年,全场集体经济总收入为122.8万元。1983年,全场拥有大集体职工1,102人,占本场总人口的8.8%;种植面积5,510亩,占全场种植面积的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