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饮食服务业一、饭店
全民;
1983年4月10日,在原招待所第二食堂的基础上成立国营胜利农场饭店。位于总场部中心十字街东角,与胜利邮电局隔路相望。职工12人,代国淑负责。归多种经营队管理,场多种经营办公室统辖。内设餐桌九张,经营各种主食、溜炒、烟酒等。当年盈利452元。
集体:
1980年9月17日,场直家属大队自筹资金成立饭店1个,取名“大众饭店”。位于胜利农场饭店右侧与商店早晚服务部隔路相对。服务员12人。经营主食、溜炒、烟酒等。当年盈利5,000元。
1981年,人员减为11人,盈利8,000元。
1982年,人员未变,盈利7,000元。
1983年,盈利10,000元。
二、招待所
(一)概况
1962年,建立招待所,位于现总场部机关办公室南侧,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房间了个,服务员1人,隶属于分场办公室。娄玉堂代管。
1967年,招待所移址于现物资仓库对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草木结构),房间10个,床位60个,服务员4人。周茂堂兼管。
1968年,华板宽代管。
1969年1月,招待所迁至场部中心十字街南侧与商店隔路相望。建筑面积1,218平方米(砖瓦结构),呈拐尺形状。李华坤任所长。营业房间30个,床位105个(右侧被总机、广播站占用,1978年搬走),隶属团管理股。
1970年,内设食堂,炊事员7人。
1974年,毕方可任所长。
1977年,归胜利农场办公室领导。
1978年,开设高级房间,墙壁油漆,地铺木板,并购置有沙发椅、沙发床、电视机等,专为接待首长及外宾之用。
1979年,成立轮训队(称第二招待所)。归招待所建制。孙元华任指导员,服务员5人。主要招待轮训人员。
1981年,王会中兼管。
1983年,刘成福任所长,服务员7人,炊事员12人。
(二)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三、照像
(一)建制沿革
1970年8月1日,成立胜利农场照像馆。归团管理股领导。职工5人,徐斌负责。
1972年至1979年,归服务站建制。
1980年至1982年,归招待所管理。
1983年,移交多种经营队经营,职工减为4人。
(二)经营情况
单位:元
四、理发
(一)全民理发店
1、建制沿革
1958年,成立理发室。理发员1人,归商店领导。
1963年,由全民改为个体经营。
1965年,恢复全民经营,理发员1人,隶属于商店。
1976年,理发员增至4人。
1980年,理发员3人,行政归属招待所领导。
1983年,移交多种经营队管理。
2、经营情况
自1958年建店以来,除1983年平衡外,其余年份皆亏损。
(二)集体理发店
1982年,场直家属大队成立理发店,取名“大众理发店”。理发员2人,以烫发为主,兼管理发。因烫发师傅王桂香自办“美容理发店”后,该店理(烫)发员技术不佳,连年亏损,于1983年停业。
(三)个体理发店
1982年10月,原“大众理发店”烫发师傅王桂香成立个体烫(理)发店,取名“美容烫发店”。以烫发为主(冷、电烫),兼营理发。由于其烫之发型美观大方,发卷保持时间长久,生意十分兴隆,当年收入150元。1983年,收入800元,受到建三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工商科的奖励。
五、修理服务业
(一)全民修理服务业
1、自行车、收音机、手表修理郡
1977年,农场成立自行车、收音机、手表修理部。修理人员3人,归商店管理。
1980年,因知识青年大批“返城”,人员缺编,停业。
2、修表店
1978年12月,变电所成立修表店,由徐战新经营,年定额上交利润1,200元。开业至1983年,历年均完成上交利润,年均盈利350元。
3、钟表、眼镜修理部
1983年,多种经营队成立钟表、眼镜修理部,由孟昭民经营,当年收入2,400元。
(二)个体修理服务业
1、修鞋
1981年12月,于喜迎、周乃信各自经营修鞋业务,均有缝鞋机 1台。以在场部市场定点修理为主,有时也到生产队走门串户。于喜迎年均收入800元;周乃信年均收入700元。
2、钟表修理
1981年12月15日,待业青年孟昭民成立钟表修理部,取名“昭民钟表修理部”。
1982年4月,因孟昭民入职业高中读书而中断。经营期间月均收入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