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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一、管理人员
  保管员:
  1957年至1958年,本场处于开荒建点阶段,生产粮食甚少,故各生产队未设粮食保管员。
  1959年后,生产规模逐年扩大,粮豆产量增加,各生产队均设专职粮食保管员。
  1969年至1976年,本团共有专职粮食保管员40余名。此间,团粮食管理部门每年均对粮食保管员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1977年至1983年,本场几次调整(撤、并)农业生产队编制(由40个调整为29个),专职粮食保管员配备齐全,且逢麦、豆收获之前,仍坚持对粮食保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化验员:
  1957年至1963年,未设专职粮食化验员,粮食化验工作均由总场负责。
  1964年,场设粮食化验员一人,负责全场粮食化验。
  1976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农业生产连队均应设专职粮食化验员一人。时逢兵团改农场,落实不利,仅有部分生产队设之。是年始,逢豆收前皆举办化验员学习班。
  1978年,全场粮食化验员配齐。
  1980年,根据总局176号文件精神,大豆出口必经本队化验员检验,填写检验单,达到标准方可出口。
  二、管理设施
  场 院:
  建场初,农业生产队皆无场院,大豆扬选均在冰场上进行。装袋垛存。
  1959年,始建土场院。
  1969年,在少数连队始建水泥场院。截止1983年,全场共有晒场(院)29处,面积197,950平方米,其中水泥晒场25处,面积99,528平方米。
  晾晒棚:
  1959年,全场共有草木结构晾晒棚6,200平方米(简易)。
  1968年,晾晒棚面积达12,400平方米(均为草木结构)。
  1983年,全场共有晾晒棚29处,总面积31,050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为6,750平方米。
  粮 仓:
  1959年至1968年,无粮仓,储粮均穴囤于晾晒棚内。粮多时,部分储于露天。
  1969年始,各连队相继兴建土质粮仓。
  1983年,粮油加工厂始建金属仓及砖木结构仓,可储粮豆2,400吨。是年底,全场共有粮仓93个,储粮能力为16,040吨。
  检验仪器:
  建场初,生产队仅有双管探样器。
  1959年至1963年,四分场经销科配备1/1,000天平1台,部分生产队先后配备容重器和1/1,000天平。
  1964年,粮检仪器大量增加,多集中于场供销科,至此,本场能独立对粮食进行检验。
  1969年至1976年,廿四团商业股先后配备快速分水器、放大镜、干燥器等,给部分生产队配备快速分水器、混合器等。
  1977年,各种粮检仪器相继购进,至1983年,全场粮检仪器基本配齐。附:粮食检验仪器统计表 粮检仪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