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食征销一 征购
1957年至1958年。生产粮豆甚少,国家未下达粮豆征购任务
1959年至1964年,国家每年视其现情下达当年商品粮征购指标。
1965年,省粮食厅向本场下达年征购任务指标,一定三年不变。
1971年,省粕食厅向本场下达粮食年征任务指标5,500吨,一定五年不变。
二、销售
本场销售商品粮是在留足种子、口粮、饲料粮的基础上进行的 (1965年至1967年、1971年至1975年是先保证完成征购任务再“三留”)。建场二十七年来,共销售商品粮269,860吨、超交143,526吨、大豆出口12,543.41吨(1978年至1983年)。
1959年至1968年,商品粮送交东安粮库。
1969年至1977年,中苏关系紧张,粮库由东安镇迁至小佳河镇,从此交至小佳河粮库。
1979年,胜利粮库建成,商品粮送交胜利粮库。附:销售粮豆编年表 销售粮豆编年表 单位: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