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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十一章 金融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7年3月,创建八五九农场二分场时,未设银行与代办机构,工资发放、现金存取、储蓄存款均需到饶河县人民银行东安办事处办理。
  195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饶河支行东安办事处在二分场、畜牧分场设立储蓄所。
  1959年元月,二分场、畜牧分场储蓄所并为一所,改称虎饶县支行八五九办事处第二储蓄所。7月,改八五九办事处第二储蓄所为四分场储蓄所。
  1964年6月,储蓄所成为独立核算单位。11月,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治,中国农业银行饶河县支行在胜利农场设立营业所,负责全场结算、货币管理、工资发放、贷款等业务。储蓄业务仍由人民银行胜利储蓄所办理,两所合一办公。
  1965年3月,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合并,胜利营业所与胜利储蓄所并为饶河县人民银行胜利营业所。
  1971年4月1日,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支行成立,营业所改归六师支行领导。全称改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支行二十四团办事处。
  1974年4月1日,省行决定撤销兵团支行,办事处重归饶河县支行领导,改名为“好山河营业所”。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再次分治,“好山河营业所”属中国农业银行饶河县支行管辖。至1983年底,银行机构未变。附:银行主要负责人及编制沿革表 银行主要负责人及编制沿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