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系统沿革
第四编 政治
第一章 党的组织
第一节 组织系统沿革
一、党委(总支)
1957年3月,成立中共八五○九农场二分场临时总支委员会;内设组织、人事、工会、保卫干事。
1958年3月,成立中共八五九农场畜牧分场临时总支委员会;内设组织、人事、工会、保卫干事。
1958年8月,(二分场、畜牧分场)临时党总支内增设宣传、青年、妇女、干部诸干事。
1959年1月,二分场、畜牧分场合并为八五九人民公社四大队 (5月改称八五九农场四分场),成立四大队(分场)临时党总支委员会。
1960年6月,正式成立中共八五九农场四分场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设党委办公室(由主任、组织、干部、宣传、青年、妇女、文教、农工干事、监察助理等组成)。
1962年7月,取销党委办公室;设政治处(由主任、秘书、组青、干监、宣传、保卫等干事组成)。8月,设临时监察委员会。
1963年5月,设监察委员会。
1964年1月,中共胜利农场临时委员会成立。
1965年7月,中共胜利农场委员会正式成立;内设政治处(由秘书、组青、干监、宣传、保卫等干事组成)。
1967年,“革命委员会”设政治委员会(辖“文革”组、纪检组、群团组、保卫组)。
1969年4月(胜利农场改编为二十四团),成立二十四团党委;内设政治处(辖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团股)。
1977年3月(恢复胜利农场),成立中共胜利农场委员会;内设政治处(辖组织、宣传、文教科)。
1979年,设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0年,撤销政治处。党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基层党委
1969年至1976年(二十四团时期),团党委辖六个基层党委 (一、二、三、四营、司政和后勤党委)。
1977年(恢复胜利农场),场党委辖六个基层党委(一、二、三、四分场、机关和工交党委)。
1980年,工交党委并入机关党委。
1981年(撤销十分场建制),撤销一分场党委。
1982年(恢复一分场,称林业分场建制),恢复一分场党委。
1983年农场设八大公司和教育中心,成立(除种子、物资和畜牧公司外),林业、交通运输、商粮贸、服务、建筑建材公司和教育中心党总支。
三、党支部
建场至1983年,生产队(连)级和相当于队(连)级单位均建立党支部。
1957年,(八五九农场)二分场党总支辖五个党支部(一、二、三、四队、机关)。
1958年,(八五九农场)二分场党总支辖八个党支部(一、二、三、四、五、六、副业队、机关);畜牧分场党总支辖九个党支部 (一、二、三、四、五、六、七、畜牧队、机关)。
1959年,(八五九农场)四分场党总支辖二十二个党支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队、畜牧队、渔业队、修配所、基建队、小学、商店、卫生所、副业队)。
1964年,胜利农场党委辖十八个党支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队、修配所、卫生所、加工厂、汽车队、基建队、学校、商店、良种站)。
1969年至1976年,二十四团所属六个基层党委辖五十七个党支部(一至四十连、采石连、工程一连、工程二连、工程三连、工业连、轮训队、修配连、机械连、服务连、服务站、卫生队、五七学校、招待所、物资库、运输连、家属连、粮库)。
1977年,胜利农场所属六个基层党委辖六十八个党支部,分别为一至四十队党支部和场直二十八个党支部。
1983年,全场共有五十八个党支部(因调整规模,撤销、合并一些生产队,故党支部相应减少)。分别为二十九个农业生产队党支部和二十九个(场、分场)直属单位及场机关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