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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二节 代表大会


1957年至1959年,本场为八五九农场之分场,未召开过党员代表大会。
  1960年至1963年,(八五九农场)四分场先后召开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届党委会。  
  1964年至1968年,胜利农场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会。
  1969年至1976年,廿四团召开(第)一次(亦为胜利农场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亦为胜利农场第二届)党委会。
  1977年至1983年,胜利农场召开一次(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一届(第三届)党委会。
  附:历次代表大会筒况
  中国共产党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6月在翠屏山(胜利)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第一届委员会:由宫绍文、丛贤珠、刘福春、翟义和、夏元周、刘凤祥、赵忠阳(以上七人组成本届常务委员会)、张四珍、柴佐堂、彭先柱等组成。宫绍文为书记。
  中国共产党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1年1月下旬在翠屏山召开,会期四天。主席团由姜鸿章、刘凤祥、丛贤珠、翟义和、秦雨生、彭先柱、王景贵、范克祯、郭罗庚、刘文胜等组成。刘凤祥致开幕词;姜鸿章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第二届委员会:由姜鸿章、刘凤祥、丛贤珠、翟义和、刘福春、张宏、秦雨生(以上七人组成本届常务委员会)、彭先柱、史战功、王景贵、郭罗庚、范克祯刘文胜等组成。姜鸿章为书记。丛贤珠致闭幕词。
  中国共产党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2年8月 28日至31日在翠屏山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八五九农场四分场第三届委员会:由姚友彬、丛贤珠、张宏、严谨、夏元周、秦雨生、史战功(以上七人组成本届常务委员会)、刘文胜、王景贵、朱云、郭罗庚等组成。姚友彬为书记。
  中国共产党胜利农场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65年7月16日至 19日在翠屏山召开。郑行广作工作报告;大会制定“党委生活制度”、“常委学习制度”、“常委工作制度”;选举产生中共胜利农场第一届委员会:由郑行广、钟永祥、袁维新、高兴隆、吴景阳(以上五人组成本届常务委员会)、夏元周、邵光喜、朱云、刘文胜、吴际书、郝孟泽、赵树义、刘怀峰等组成。郑行广为书记。
  中国共产党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廿四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70年3月6日在翠屏山召开。选举产生中共廿四团第一届委员会:由付仕萍、齐廷焕、段成志,靳宝忠(以上四人组成本届常务委员会)、赵杰、付有贵、袁维新、徐连仲、陈良全、刘兴仁、蒋振学、郑荣昌、陆士龙等组成。付仕萍为书记。中国共产党胜利农场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79年7月1日至3日在翠屏山召开。会议代表200人。大会主席团由李殿良、都本祥、齐文正(邀请)、袁维新、蔡长恩、赵树义、徐连仲、高兴隆、蒋振学、刘兴仁、朱云、贾俊盈、邵光喜、李志海、刘德山、石先信、宋兰欣、管志政、涂建华、周茂堂、陈桂英、李万江、何敬之、李发水等组成。都本祥致开幕词;李殿良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胜利农场第三届委员会;由李殿良、都本祥、袁维新、蔡长恩、赵树义、徐连仲、蒋振学(以上七人组成本届常务委员会)、高兴隆、刘兴仁、朱云、邵光喜、李志海、周茂堂、刘德山、石先信、涂建华、宋兰欣、管志政、李万江等组成。李殿良为书记。袁维新致闭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