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群众体育活动
第二章 体育
第一节 群众体育活动
建场初期,受条件所限,体育活动比较单调,职工仅能利用简易篮球架打篮球。
1964年,体育设施有所增加,运动项目趋于多样化。
1965年,工会组织一次全场性职工田径、篮球和射击比赛。此后,各生产队相继修建篮球场地,制做简易篮球架,有条件的单位开始购置体育器材,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经常性的职工体育锻练,体育活动开始活跃起来。
1968年后,大批城市知识青年相继来团,对本团之体育活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单位皆组织起篮球队、乒乓球队。团直有些单位经常组织比赛。
1976年,本团接收哈尔滨市知青1,598名,这批知青的到来,为活跃群众体育活动起到促进作用。此后,足球队、篮球队皆以这批青年为骨干。
同年,在机关门前修建占地约1,050平方米、能容纳1,500余人观看比赛的灯光球场。为强化团篮球代表队,开始把基层篮球骨干抽调到团直单位工作,以便利用业余时间加紧训练。
3月13日,团政治处下发(1976)团政字第018号文件“关于召开团首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暮春时节,团直各单位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兴建了400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该场位于机关南部约200米处,面积20,000平方米,四周栽植10米宽之绿化树,西北面建一座彩门,东南面建有观礼台。6月6日,团首届田径运动会在此举行。
同年,我团学校成立武术队。6月,团足球队成立,并于7月参加师举办的足球比赛,足球队中以哈尔滨、上海、天津知识青年为主,他们刻苦训练,虽然时间短,但取得了较好成绩。
10月,共青团二十四团委员会举行团首届五项球类(乒乓球、排球、篮球、足球、羽毛球)运动会,并决定划分赛区,决赛在团部举行。本年内,群众体育活动已蓬勃兴起,运动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单杠、双杠、吊环、爬杆、体操、武术表演、举重、撑杆跳高等。
1977年,以天津青年为主,组织业余摔跤队。从本年到1978年,他们共为场直观众表演三场,其中以1978年6月29日晚为团代会表演最为精彩。当时,恰逢牡丹江运输队来场支援,他们组织一个队与该队进行比赛,观众上千人,整个灯光球场一片欢腾。
1979年,恢复工会组织后,体育工作由工会负责。
1980年,场工会组织恢复工会后的第一次篮球比赛,为本场体育之振兴打下坚实基础。是年,我场男女篮球队在管局举行的篮球赛中,取得女队冠军和男队第四名的好成绩。
1982年,举行胜利农场第二届职工篮球赛。1983年7月3日至5日,场第三届职工篮球赛在场部灯光球场举行。三分场、二分场男队分获冠、亚军;机关党委、工交分获冠、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