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初等教育本场初等教育始于1958年,畜牧分场在翠屏山建立小学1所,设6个年级(1—6年级),四二分段,教员3人(包括教导主任),学生40余人。分场政治处宣教助理员夏鸣雷兼校长,张跃南为教导任主。由于师资不足,采用复式教学法(一、三为一个班,二、四为一个班,五、六各为一个班),并采取以高代低的授课办法教学(即教师主要教五、六年级,由五、六年级学生辅导低年级学生并协助教师批改作业)。受条件限制,学校设备十分简陋,仅有校舍40平方米(草木结构),学生以砖石为椅、膝盖为桌,尽管如此艰苦,但师生的精神状态较好,教学质量亦令人满意。
1959年,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小学由1所增至5所,教师由3人增至10人,学生增至86人,校舍增至180平方米。同年,改分场部小学为中心校,刘义明为校长,统理分场各校之教学业务。
1963年3月,孙家琪任中心校校长(刘义明1962年调出)。由于场县分治,学校由事业改为企业(人事、经费均由农场负责)。
1964年,学校改称为胜利农场中心学校。
1965年,教育正规化程度有所提高,学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学习、生活井然有序,师生关系融洽,教学质量超过东安镇、小佳河公社等学校。叶丽娟、冯秀华、罗庆明等被评为优秀教师。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革命师生举起“造反大旗”,“停课闹革命”。学制由四、二分段改为三、二分段。课程安排打乱,兼学别样代替课堂教学,“语录”代课本,学校办起各种兼学小组,以干代学。
1969年,胜利农场中心学校改称为二十四团子弟学校。“文化大革命”不断深入,校长孙家琪、教师叶丽娟等被抄家揪斗。继而,校长孙家琪、教师罗庆明、吴涤吾、柴爱华、杨国华等被视为所谓政治上有问题或内迁或强制遣送原籍。
同年底,子弟学校改称为“五·七”学校(中、小学合一),成立“革命委员会”,彭琪珊为主任,张绪文、白玉林为副主任。同时进驻工宣队和军宣队。教学秩序略有好转,但政治在教育中占绝对统治地位,学生仍一无所获。
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后,开始抓教学质量,至此,教育恢复正常。
1980年,中、小学分家。王守芬为小学校长,祁连山为党支部书记,刘仁启为教导主任。
1981年,为了加强对各生产队小学的领导,成立分场中心校3所。
1983年,场直小学教学楼(1,750平方米)竣工,实现校园、教室标准化,跨入垦区校舍先进行列。各分场中心校和各生产队小学校舍也基本实现砖瓦化,随着教育制度的恢复,本场小学由三、二分段改为四、二分段。
截止1983年,场直小学连续四年被总局评为先进学校,誉满北疆垦区;教员何淑英连续十多次被总局、管局授予先进教师光荣称号;校长王守芬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附:历年小学概况表 历年小学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