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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况

第二节 概况


1962年,国家下发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后,各级领导认识不足,广大职工、家属皆不理解。由于“多儿多女为福,独儿独女为不积德”等封建思想之束缚,计划生育工作仅限于宣传,并未实际地开展。
  1972年,计划生育工作被各级领导重视起来,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不得超过3个,谓之“三个不多,一个不少,两个正好”。由于措施不当,领导不力,人口自然生长率未见下降。
  1974年,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团领导再次狠抓计划生育工作,要在全场消灭“小三”(只许生两胎),由于采取必要措施,人口自然生长率稍有下降。
  1977年,农场党委指定1名党委委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以后,每年召开三至五次会议,对重大问题下发文件。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后,农场党委于1981年初下达29号文件,号召党、团员和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此后,农场每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总结授奖大会。表扬、奖励好的个人和单位,差的单位及个人则批评、惩罚。
  是年,全场总人口为12,416人,做绝育手术57人(其中男扎3人、女扎54人)、人工流产150人、女性放环74人、服药315人,全场节育率达95.4‰、出生率为11.44‰、自然增长率为8.45‰、死亡率为1.99‰。
  1982年,本场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绝育830人(男扎 100人、女扎730人)、人流365人、放环538人,独生子女率达100‰、节育率89.3‰、出生率17.64‰、人口自然增长率15.55‰、死亡率1.91‰。
  1983年,农场规定:每月16日为结婚登记日,登记前,男女双方先由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婚前教育与体检,合格者发给证明,尔后,到公安分局领取结婚证。
  是年,我场在全国计划生育宣传月中,为期51天,共召开各种会议224次,反复宣传计划生育的伟大意义和有关规定,与会者达 12,384人次,向广播站投稿40余篇,各单位出版报80余期,张贴宣传标语1,127张,文艺演出4场次,纠正了几千年来遗留下来的“多子多女为福”和“重男轻女”等旧思想,进一步促进了一孩率。
  本年绝育15人(男扎2人、女扎13人)、人流543人、放环282人,独生子女率100‰、节育率100‰、出生率14.77‰、人口自然增长率11.12‰、死亡率3.65‰。是年,我场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附;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 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