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捐款
义务捐款
198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农场干部、职工3,216人,为少年儿童义务捐款3,216.87元,人均捐款0.87元。此款由场妇联分送全场各所小学、托儿所,为少年儿童购买节日礼品。
1984年,青龙山农场遭受洪水袭击。我场有4,781名干部、职工义务捐款2,954.36元,人均捐款0.62元,其中,个体油毡纸厂厂长、共产党员刘新刚捐款200元,公安分局消防队员蔡洪义捐款50元。由场工会分别送往受灾农场。
是年,二队130余名职工,自愿捐款2,080元,为本队小学和托儿所购买暖气设备,改善了校舍取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