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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记

第七编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

第一节 传记


一、王凌文烈士传记


王凌文
  下乡知识青年,模范共青团员。系上海市浦东大道人氏,祖籍安徽省。生于1953年12月12日,牺牲于1977年8月28日,终年24岁。
  王凌文出身于工人家庭,在家长教养下,自幼熟知家史:解放前,爷爷常年在江河以渔为生,受尽渔霸、日本强盗、国民党反动派极其残酷的剥削、欺压和凌辱。到父亲辈上,放弃营渔途径,以摆渡为生,生活仍饥寒交迫,历受日寇、国民党反动派皮鞭、枪棒的毒打。后来弃摆渡,进工厂学徒。悲惨的家史,深深地铭记在王凌文幼小的心灵中。因此,他自上小学起就发奋攻读,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平时很少言语,每日提前到校擦桌、扫地、排板凳;邻舍有困难时,他尽力相助,常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表扬和称赞,很快就加入了少年先锋队。  
  中学时,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曾多次受到学校领导的表扬。1972年,光荣地出席上海市乳山初级中学第二届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大会。
  1971年,在上海市青浦县城东人民公社城东大队“学农”期间,表现突出受到群众的好评,生产队为他颁发了奖状。同年中学毕业时,他积极响应党和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在学校的动员大会上,第一个表了决心。会后,他怀着喜悦的心情把决心告诉了父母。因他年龄小,体质差,父母不同意他下乡。他利用“旧社会苦难家史”说服了父母。10月14日,告别了亲人奔向祖国的北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廿四团十一连。这里条件艰苦、任务艰巨,对于刚出校门的王凌文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可他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工作,每天伴着他下班归来的总是一阵快乐的歌声。
  王凌文个子瘦小,身患高血压、心律不齐等疾病。但他把自己的身体完全置之度外,为农场建设拼命地干。几年中,他当过农工 (农业职工)、油料员、拖拉机驾驶员,干一行,爱一行,踏踏实实、勤勤恳恳,样样工作完成得都很出色。
  当油料员时,他认真负责,不分昼夜,随叫随到,保证供应机车用油;机车更换零件,他总是要亲自到观场看看,确实需要才给换发。当拖拉机驾驶员时,他夜以继日地千,由于经常过度疲劳,使他的心脏病、高血压越来越重,常常心口绞痛,头晕眼花,但他总是瞒着领导和同志们不声不响地忍着疼痛坚持工作。后来领导为了照顾他的身体,让他下了机车到农工排工作。病虽加重了,但他的干劲未减,他总是把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化作战胜疾病的力量,专拣重活干。
  春播时,他是播种机手,按规定两人负责一台播种机,轮换着干,而王凌文在整个春播中几乎全是一个人站播种机,一千就是一天。
  在一次破木料中,王凌文被飞起的木板打昏,只休息一天,又忍痛上班。
  麦收时,他和另一职工担负场院卸麦子任务,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的觉。四、五台收割机作业,本来卸车任务就很繁重,可他还利用空余时间和大家一起摊场、扛袋入库。他心口疼病常发作,总是咬牙坚持。有几天他发高烧、拉痢疾,身体支持不住,很需要休息,但他坚持不下火线,瞒着领导和同志们忍着病痛,托着沉重的身子坚持干。终因过度疲劳,病情加重,突然晕倒,从车上摔下地,同志们把他抬到床上休息,两小时后苏醒过来,又跑回场院干了起来。
  平时,他总是以雷锋为榜样,为连队、为群众做好事。在宿舍,打水、扫地、劈柴抢着干,星期天常到伙房帮厨。他生活艰苦朴素,从不乱花一分钱,别人有困难,他尽力相助。
  有一次,连队不慎失火,他不顾个人的生命安危,一次次冲进青年放箱子的仓库,把别人的东西抢出来,而自己的东西却全部被烧掉。  
  1974年冬,他和九名职工担负拉沙子任务,每逢放炮时遇到哑炮,他总是不让别人靠近,自己抢着排除险情。
  1977年8月28日上午,王凌文等人去平顶山拉沙子,在装车时,附近沙崖突然塌方,将几名场直家属队的女工埋在沙堆里,情况十分危急,王凌文飞快地冲向出事地点,用双手拚命地扒沙子,一分钟后,一位遇难者的头部露出,即将得救时,参加抢险的另一名职工突然发现沙子山又要塌方,便大声喊到;“又要塌方了,快跑开”!为了抢救同志,王凌文不顾个人安危,继续奋力的扒沙子。此刻,只听“呼”的一声,象一座小山似的沙块塌了下来,将王凌文压在沙堆里。大家急切地呼唤着、抢救着,王凌文被扒出来了,但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农场党委为王凌文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场团委追任王凌文为模范共青团员。经黑龙江省民政局批准,授予王凌文为革命烈士称号。
  二、何明华传记


何明华
  舍己救人的好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男,汉族,系山东省莱西县十二区毛家埠乡人氏。生于1929年6月,牺牲于1960年6月13日,终年31岁。  
  何明华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童年上过六年小学。1947年2月1日,于山东省莱西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随陈毅将军转战南北,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过孟良崮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曾任通讯员、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科员、股员、采购员、军械助理员、助理员、副指导员等职。曾荣立二等功二次、三等功四次。荣获解放奖章一枚。
  1958年,被编入一等军官预备役,随10万转业官兵奔赴祖国东北边疆,开拓北大荒,被分配到我场十三队(现七队)工作。在开发建点中,历尽艰辛,表现突出。次年调往十二队(现六队)任副政治指导员,他对工作认真负责,身先士卒,公而忘私,积极协助主管领导带领群众,为连队建设做出了贡献。1960年6月13日,何明华率女工班(多为家属职工)10余人,前往李小山南麓的大豆地清理地号(焚烧豆秸)。工间休息(上午9点)时,女工们欣然进入地旁林内捡“老等”蛋。一只黑熊突然呼啸而出,直奔人群而来,女工们四下逃奔,呼喊连天。何明华手持钢钗 (翻豆秸之用具)疾步跳至黑熊对面大喊:“同志们,快跑!我来对付它”。黑熊暴怒,挺立舞爪,何明华迅疾地用钢钗正直戳熊前裆,黑熊拔掉钢钗忍痛将何明华猛扑在地,头颅拍碎,右胯撕裂。女工们得救了,何明华却英勇的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