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自然灾害及农业生产的规律

第七节 自然灾害及农业生产的规律



  一,自然灾害
  农场在农田基本建设方面虽然做厂一些工作,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是极其有限的,基本上靠天吃饭。自然条件稍有不适,农业生产就要受到很大影响;建场(团)以来,历遭涝、旱、雹、虫、病及霜侵害。其中旱、涝威胁最大,以涝灾为甚。
  15年来,受灾总面积达110万亩之多,因灾害而减收粮食10万多吨,价值4126万元。近几年来,灾情有增无减。仅1981年的涝灾受灾面积就达37.7万亩,粮豆作物几乎绝产,粮豆亩产仅31斤,经营亏损额达900多万元。1982年又先后受到涝灾,旱灾和虫灾的危害,受灾面积达30多万亩,减产粮豆近2万吨,价值近700多万元。1983年因春涝未播种粮豆面积为6万多亩,减收粮豆7000多吨,价值近S00多万元,仅此3年减少收入就达l970多万元。可见,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之大是十分惊人的。


一九七二年,三十二队两台拖拉机牵引收割机抗灾抢粮(林永宁供稿)受灾情况见下表:



  二、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的制约
  15年来,应该承认;农场的栽培技术、管理水平、收获水平是有所提高的,对农业生产是有一定有益影响的。但是,生产史告诉我们:没有一个丰收年不是风调雨顺获得的,也没有一个欠收年不是自然灾害造成的。
  在15年中,干旱年份有5个,粮豆平均单产为160.6斤;涝灾年份有4个(1971、1972、1973、1981年),粮豆平均单产为70斤;5个正常年份(1970、1974、1978、1980、1983年),其中以1983年为最佳,粮豆平均单产229斤,也是建场(团)以来最好的一年。
  综上所述;旱年和涝年及旱、涝双重年出现的频率大大多于正常年,基本上3年里才有一个正常年。另外两年非涝即旱或又涝又旱,出现的频率分别为旱年33.3%,涝年26。7%,涝旱双重年6.7%,正常年33.3%。如果用粮豆平均值来衡量农场农业生产的丰、平、欠,趋势为3:7:4(即在有记载的15年生产中,丰收年有3个,平收年有7个,欠收年有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