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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房屋管理

第六节 房屋管理



  农场的房屋管理工作,从建点初期就明确制定了要发挥农场(团)和基层单位两个积极性。无论生产生活用房,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管理维修。主要建筑物的管理、维修由农场安排资金。
  附表:1、历年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表
  2、历年房屋实有面积表
  3、一九八三年房屋实有面积分类明细表1、历年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表


2、历年房屋实有面积表  单位:平方米


3、一九八三年房屋实有面积分类明细表(一)
             单位:平方米



  注:房屋总面积中不包括“固定棚”、“水泥晒场”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