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饮食服务
第四节 饮食服务
一、饭店
1976年,“红卫饭店”成立,位于场部中心十字街西南角,与农场招待所隔路阳对。有餐桌6张,服务员8人。主食以面条、米饭为多。
1981年,“红光饭店”成立。位于农场商店房东头。当时有餐桌3张,服务人员6人。1983年底有餐桌6张,服务人员4人。主食以米饭为多。
1983年4月,“快餐饭店”成立。位于红卫邮电支局东侧,有餐桌4张,服务人员3人。该饭店成立后,早餐经营油条,生意兴隆。
以上饭店均经营各种主食,熘炒代售烟酒。年年盈利。
二、招待所
1、发展概况:1969年以前,只有半个帐篷接待过往行人和来团部开会、办事人员住宿。由机关一名管理员代管,服务员3人。
1970年,农场(团)招待所建成,砖瓦结构,面积1380平方米。当时机关各科室都在这栋房子里办公,实际只有3个房间为招待所使用。室内是上下双层通铺,共72个床位,服务员3人,昼夜值班。另设招待食堂,隶属团管理股管理。
1977年,机关办公室建成后,各科室搬迁,所有房间才回归招待所使用,并健全了组织机构。张文仿任所长,3名管理人员,17名服务员。成立了党支部,经济上独立核算。
1979年,开设了高级房间。增加沙发床5张,单人沙发3对,还有电风扇3个。
1981年,董玉德任所长。
1982年,高级房间增设了电视机。
截止1983年,招待所有服务员15人,食堂炊事员9人,共28个房间,134个床位。能同时容纳330人,且能保证就餐。
2、经营管理:1976年以前招待所没有单独立帐,是在团管理股领导下工作。
1977年实行独立核算。农场每年给招待所平衡指标,没有上交利润的任务。因而在自己财力可能的条件下,至1979年两年间等添置了100张铁床和床垫,被褥也配了套。为改善食堂服务设备还从双鸭山市购进了20张大圆桌和200条方橙。
自1979年至1983年,招待所年年盈利,其中1979年盈利10,498元;1980年盈利586元;1981年盈利17,875元;1982年盈利10,116元;1983年盈利14,846元。
三、照像馆
照像馆成立于1970年,有工作人员2人。至1981年3月份归农场副业队管理时,有工作人员3人。归商店管理时,年年盈利,最高盈利额达3千元。
四、理发馆
理发馆成立于1970年,有理发员1人。1977年:,理发员增至两人,隶属商店管理,经济效益不高。1979年其中一名理发员返城。1981年3月份归农场副业队管理。
五、浴池
农场浴池兴建于1981年春天。当年施工,当年建成,总面积630平方米。两层楼:楼下设锅炉房、大池和12个盆池;楼上设3个浴室,27个淋浴喷头。
1982年交付使用,归招待所管管。有两名锅炉工、5名服务员。
浴室票价为:大池0.20元;盆池0.40元;淋浴0.30元。
每星期二、四,六、日为浴室营业时间。每星期一、三、五、用两天时间打扫卫生,1天休息。另还特规定每星期六为女同志开放1次大池洗浴。
农场浴池是农场职工的一项福利事业,虽然每天开业很难收回成本,但仍按时开业为职工家属服务。农场在1982年给浴池倒挂2.8万元,实际支出2,97余万元,经营亏损1700余元。1983年,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