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粮食调拨
第四节 粮食调拨
一、种子调拨:
按农场规定播量和第二年总播面积确定留种数量,由连队造表报商业科核销。1973年总用种量为2000吨,1978年为4500吨,1983年为5000吨.
二、饲料调拨:
连队根据月初实有牲畜头数增减变动编报饲料表,商业部门根据报表核定饲料供应,并按供应比例开给调拨单。其中:豆饼麸子由加工厂付给,其他由连队凭调拨单付给.1972年用料量400吨,1978年用料量800吨,1983年用料量1100吨。
三、成品粮调拔:
全场口粮供应由各单位按月初供应人口和当月人口增减编造粮油报表,商业部门审核确定供应量。农场口粮供应品种,视农场粮食种植品种而定,多以面粉为主,食油供应为豆油。1979年前每人每月供应半斤,根据生产情况,农场给予补助半斤。